慈善缘何沦为“慈善妈妈”的敛财神器?

27.03.2015  18:31

               

  云南文山马关县“慈善妈妈”王玉琼,被其助手赵春雷举报借慈善名义敛财,以“筹建敬老院”为名,从政府手中低价拿地60亩,但敬老院至今未开工;称壹基金向其捐助1500万,又获14年出租车广告收益权,可投资一事也被壹基金证实造假。(2015年3月26日腾讯新闻网)

从炫富成名的郭美美到河南兰考县“爱心妈妈”袁厉害,再到今天云南的“慈善妈妈”王玉琼,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拿慈善说事,以慈善之名,行名利之实,将人们的善良玩弄于股掌之上,将慈善作为获取名利的敛财神器。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行善积德,福有攸归。救人于危难,扶弱济贫是中华传统文化美德,党的十八大以来,更是加强 “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两手抓”,使慈善事业蒸蒸日上,据相关报道,全国每年捐赠款逾千亿。将慈善款真正用于慈善事业,用于帮助那些最需要帮助的人,是捐赠者的心愿,更是和谐社会的基石。然而总有一些人,利用人们的善良,打着慈善的旗号,到处招摇撞骗,暗中敛财,损毁慈善机构声誉,阻碍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慈善成为“敛财神器”的主要原因一是透明度不够,该公开的没有及时公开。试想,如果“慈善妈妈”王玉琼的整个运作情况公开透明,相关部门还至于低价拿给她60亩地吗?子虚乌有的“壹基金”捐赠还会有人相信吗?二是相关制度不健全。分不清、道不明到底是慈善机构还是赢利性公司,良莠不齐,鱼龙混杂。三是监督机构不健全,慈善机构收到的捐款数量、捐赠方式等没有得到充分的监管。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要使慈善不再被心术不正的人所利用,就要从健全制度着手,建设透明慈善机构,加大对慈善事务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伪慈善”的识别能力。强化对慈善机构的审计监管力度,将反腐倡廉机制和巡视制度引入到慈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