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一起虐童案百余人来旁听 继母被判拘役5个月
中国宁波网4月7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魏溪 岑炜) 都说孩子是父母的掌中宝,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掉了,每个家长都有自己的一套教育方法,但是以管教的名义让孩子身心受到伤害,是于理于法都不容的。今年1月21日,一条“3岁女童遭亲生父亲和后妈虐待致伤”的消息不胫而走,继而引发了广大网友高度的关注和强烈的愤慨。后经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查实涉嫌虐待女童的是其继母夏某。今天上午,慈溪市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来自慈溪妇联妇女代表、教育局讲师团成员和陪审员代表等共百余人员参与旁听。
事件缘起:紧急送医的“溺水”女童身上现可疑伤痕
“小女孩被亲生父亲和后妈虐待导致硬膜外血肿、珠网膜下腔出血、颅骨骨折、胸腔积液、全身软组织挫伤、肺挫伤等,孩子由慈林医院转至慈溪市人民医院,因伤势过重,已转到杭州的医院。”2016年1月21日,有网友通过微博爆料一起虐童事件,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广大网友围观和讨论。
原来,就在微博发出的前一天,也就是1月20日上午,慈林医院急诊室收治了一例幼童昏迷病例。送女童来就医的是其父亲和一名年轻女子,父亲说女儿是因为溺水。然而,医生在检查过程中,却发现女童身上有多处可疑伤痕。在医生的一再追问下,父亲称因为女儿把大便拉到裤子上怒火中烧打了女儿。
由于女童昏迷过重,医生建议转至市人民医院就诊。在人民医院检查后发现,女童伤势严重,虽然内脏没有损伤,但有脑出血,里面已经有血肿,需要马上转院。在转往杭州儿童医院前,民警赶到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取证。
警方调查:伤害女童的并非其父亲,而是女童的继母
慈溪市公安机关对此案高度重视,立即指令刑侦大队、附海镇派出所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专案组兵分两路,一方面在女童住处周边取证调查,另一方面立即赶赴杭州对该案进行进一步调查。
2013年2月23日,在警方赴杭州儿童医院对该案进行调查时,邓某和妻子正在陪护女童。但令人意外的是,伤害女童的其实并非邓某,而是孩子的母亲。
经查,女童叫蕾蕾(化名),出生于2013年3月,事发时还不满3周岁。其父邓某30来岁,籍贯贵州,目前在附海镇打工。邓某先前有过婚史,并生育了蕾蕾。2015年4月,他与现任妻子——1993年出生的贵州女子夏某再婚。当年夏天,夫妻两将蕾蕾从贵州老家接至附海镇南圆村一起生活。邓某说,他起初是担心外人过度揣测使家人受到伤害,所以才谎称是自己打了女儿。
2月23日当天,夏某被警方从杭州带回慈溪接受调查。2016年2月4日,经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夏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依法逮捕。
法院审判:一怒之下所致,继母获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
今天上午9点,慈溪法院未成年庭开审此案。看到犯罪嫌疑人夏某那一刻,记者多少有些感到些意外,她身材娇小,看起来就像个大孩子。庭审过程中,夏某一直忍不住低头啜泣。
经审理查明,2016年1月20日早上7点,在所居住的附海镇南圆村出租屋内,由于蕾蕾尿床弄湿了裤子和被褥,夏某让蕾蕾光着身子站在床边。蕾蕾哭声不止,夏某觉得心烦就用衣架、手机充电器数据线抽打她,致其体表挫伤。随后,夏某给蕾蕾穿上衣服,并让她自己穿好裤子和鞋子。可蕾蕾没有穿,夏某便将她抱起,摔向室内塑料储物箱,致其跌落后额头着地受伤。
“之前也会打几下屁股,但下手从没这么重。我让孩子想上厕所叫我,但她没听,前一天刚拉到裤子上,那天早上又拉了,我就一怒之下犯了错。”夏某说。
经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蕾蕾外伤致蛛网膜下腔出血,构成轻伤二级。外伤致面部皮肤擦伤,构成轻微伤;外伤致体表挫伤面积15平方厘米以上,构成轻微伤。
夏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取得了女童父亲邓某的谅解。鉴于夏某有自首情节,承办法官最终判决夏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5个月。
庭后,记者听夏某讲述了她自己坎坷的成长经历。夏某说,她出生后不久母亲便去世,从小过着流离的寄养生活,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跟奶奶住的时间最长,也最爱跟奶奶一起住。因为经常换地方,所以学校也要经常换,念到小学3年级就不念了。”她将头埋在胸前,“中间也跟父亲和继母住过,但经常受她折磨:拔完草、砍完柴才能去上学,冬天受罚睡在雪地。”在跟邓某结婚前,夏某已跟他人生育了两女一子,因不堪忍受家暴离开,之后跟邓某走到一起。“蕾蕾之前被寄养在邓某的亲戚家,是我提出把她接过来慈溪同住。”夏某说,“我内心是爱这个孩子的,出去以后,只要蕾蕾和邓某能接受,我还想回家跟他们好好一起生活,弥补我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