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治理庸政懒政情况追踪:有人因庸政懒政锒铛入狱
“蜗牛奖”“踢皮球奖”“水面浮漂奖”……近日,一些地方为庸政懒政的政府部门颁发“喝倒彩”奖项,引起强烈反响。
“新华视点”记者梳理发现,全国范围内已有多地治“庸懒”动真格,31个省区市都有市县出台规定或者采取行动,不少“庸官懒官”丢官去职甚至锒铛入狱。但与此同时,一些地方行政“软作为”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干部无利不想为、懦怯不敢为、居功不愿为的畸形心态仍然存在。
31个省区市“全覆盖”,轻的扣奖金、重的追责
近日,为治理庸政懒政,江苏省泰州市效能办向社会公布了首批“蜗牛奖”认定结果,涉及11个事项,包括市直相关部门项目资金未按期落实、群众投诉事项不办理和未按期办结等问题。
3月底,贵州省贵定县卫计局领取了一个县委、县政府颁发的“水面浮漂奖”。除了“水面浮漂奖”,贵定县还设立“踢皮球奖”“蜗牛奖”等一系列奖项,颁给工作效率低下、不作为的单位。
“喝倒彩”的奖项之外,更多的地方对“不贪不占啥也不干”的庸政懒政严肃查处。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都有地方政府出台相关追责机制或专项整治干部不作为、慢作为。
河南省2015年专项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共有2537人被处理;近日,湖北省28名履职能力、精神状态或担当作为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被组织调整。其中1名地方领导因担当精神不足,求稳怕乱,遇到矛盾不敢碰硬,不敢坚持原则,被免去现职、调离岗位。
2015年10月,中组部印发《关于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安徽省潜山县一位基层干部反映,一段时间以来,“不贪不占啥也不干”确实成为部分公职人员的工作方式,总觉得只要不腐败,平日工作“悠着点”也很正常。但现在各级纪检部门都在向“庸懒散慢”开刀,抓典型、严问责。别说混日子,就是效率不高、服务不好,办事群众投诉被查实后,轻的扣奖金,重则问责降级。
2015年8月至12月,国务院督查组针对庸政懒政怠政和不作为问题分三批开展督查问责,涉及财政资金沉淀、土地闲置、重点项目建设拖期、保障房闲置、民生项目资金大量结存、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力等一批突出问题的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各地区共依法依规问责382个突出问题,共问责处理1456人。按级别统计,地厅级77人,县处级469人,乡科级及以下910人。
有人因庸政懒政锒铛入狱,三种为官心态值得警惕
曾经,“啥都不干难找缺陷,不做事情不担风险,组织考核没有缺点”成为一些干部的“为官信条”。如今,经过各地长时间的集中整治,这样的庸官懒官陆续受到党纪国法的处分,通报批评、调整岗位、丢官去职甚至锒铛入狱。
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湖北宜昌根据干部实绩专项考核结果,分四批对19名实绩排名靠后、群众意见较大、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进行了调整改任非领导职务、提前退休、调离岗位甚至免职。
福州市出台《关于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课问责”的暂行办法》,明确了应予以问责的具体情形。视情节轻重,可分别采取效能问责、“下课”处理、党政纪处分等方式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江西,有庸官懒官甚至由于玩忽职守等罪名锒铛入狱。江西省农业工程研究所原所长叶某,其在任职期间没有及时发现某公司在申报鉴定材料时的造假行为,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因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处有期徒刑14年。
天津一名检察官说,从以往全国多个地方查办的案子看,很多人认为不贪不占至少能保平安,没想到庸政懒政也会构成犯罪,因为玩忽职守丢官去职甚至进监狱。
从丢官去职到锒铛入狱,治理庸政懒政动真格收到了良好效果。但与此同时,一些党员干部和专家学者也表示,目前,在全国甚至省级层面还缺乏比较完善的制度规定和处罚依据,有些地方出现搞“一阵风”的倾向。
采访中,有基层干部和群众反映,在整治庸政懒政的高压之下,一些公职人员遇到问题能躲就躲、能推就推等现象依然存在,其心态主要包括:
——无利不想为。一些干部心惧反腐,礼品不敢收、宴请不敢去、老板不敢见,但该做的事也不做,积极性尽失,消极怠工甚至冷眼旁观。
——懦怯不敢为。一些干部认为改革有风险,干事存风险,因此宁可不干事、但求平安无事,以至于很多干部比的不是谁会干事,而是谁会“做人”。
——居功不愿为。一些干部工作时间较长、资历较老,或已接近退休年龄等待平安“着陆”,常常“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
为官不为、庸政懒政、尸位素餐是对行政资源的极大浪费,如果干部因为怕出错或没好处而不作为,看似什么也没做,实际上是一种隐性腐败,久而久之将严重影响发展效率。
如何根治庸政懒政、为官不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行表示,完善并落实有关法规制度是根本性措施。中央要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及时对制度法规进行修订和增补。
同时,徐行建议把法规制度落实到监督检查环节中,严肃追究责任,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刘峰认为,治理懒政怠政要“对症下药”。干部的态度出了问题,就要加大激励和约束问责机制,增强“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促其积极作为;干部的能力出了问题,就应帮其正确理解上级意图,加强能力建设,尽快适应新常态;执行的环境出了问题,就应在执行制度、执行文化以及执行流程等方面下功夫。
同时,要完善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的能力、素质和绩效。刘峰认为,治理懒政怠政重在绩效考核,要用好绩效考核指挥棒,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现在一些干部不敢为是怕惹事,应该在治理庸政懒政的同时,健全并实施容错机制,给干部创造良好政治生态,让他们敢干事、能干事。
目前,各地已开始探索建立容错机制。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近日制定下发《关于在查办渎职犯罪案件中服务和保障改革创新的意见》,规定“在履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行为”等四种情形不能认定为渎职犯罪。
多位专家学者认为,建立容错机制,为干部划清红线,使其在合法、合规、合理范围内有更多施展空间,有利于推动基层形成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大胆创新的氛围。(翟永冠、陈尚营、刘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