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面推进工业转型升级 先进制造业迎来28条政策利好

17.12.2014  13:59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在线记者 王玥)17日,记者从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成都市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分别从推动产业升级、支持技术创新、提升企业实力、推动载体建设、加强要素保障五个方面,制定出台了28条扶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此次系列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成都市在未来数年内将全面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做优做强特色优势产业,促进成都市先进制造业快速发展。

立足“1313”战略 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体系

据成都市经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意见》将实施成都工业“1313”发展战略作为逻辑线索,构建1个“层次分明、优势突出、生态高效”的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形成“突出发展、加快发展、优化发展”3个层级,重点推进13个产业发展。

“《意见》紧密围绕实现产业升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展开,是今后一段时期推动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政策文件。”该负责人表示,按照成都工业“1313”发展战略,电子信息、轨道交通、汽车等行业将得到优先支持,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产业将加快发展,冶金、食品,建材、轻工产业将优化发展。对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具有特别重要作用的产业、园区、企业、项目等事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意见》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未来三年,成都将依托《意见》多措并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加快实施成都工业“1313”发展战略,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体系。

大量扶持资金 新进企业和已落户企业均可受惠

在招商选资中紧盯升级调整项目是《意见》的首要关注点。《意见》明确,对新引进协议投资2亿元以上(含2亿元)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按两年半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2%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对于已落户企业,《意见》在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推动信息技术应用、鼓励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生产能力等方面均出台了专项措施,通过升级改造、挖潜增效,提高企业内在实力。对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对当年列入省、市政府批准的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任务及计划,并通过验收(鉴定)的企业,原则上按企业淘汰设备评估价值的20%或按产能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意见》尤其重视信息技术应用在产业升级中的作用,其第三条提出,对具有商业推广价值,能形成规模经营效应的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下一代互联网和信息安全等示范应用项目,按项目实际投入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支持技术创新 对工业设计予以多层奖励

意见》从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配套支持国家、省级创新项目,鼓励发展工业设计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支持办法。成都市中小企业研发的重大创新型产品、市级重点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获得国家级重大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都可根据相应的评测体系获得20—200万元不等的专项补助,以及最高50万元奖励。

并且对新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为鼓励获得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开展自身能力建设,按其年度新增设计设备和软件投入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成都企业如获得国际工业设计“红点奖”、IF奖以及国内“红星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等奖项,每一单项奖还可获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此外,采购符合成都工业发展导向的工业设计服务的企业,《意见》按采购金额的10%给予年度内最高200万元的补助;新创建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也可获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鼓励市场拓展 企业“走出去”也有补助

围绕企业市场拓展、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及中小企业发展,《意见》从拓展销售渠道、鼓励企业间协作配套等角度制定了成体系的支持措施。

未来三年,成都企业“走出去”享有多项政策利好:企业参加知名专业展会,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助,单户企业补助最高5万元;行业商(协)会等组织成都名优产品展销、供需对接、产业合作、设计大赛等活动的,单项活动可获最高200万元补助。在网络销售方面,《意见》提出,对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且上缴税金增幅达到10%的企业,按年度网络销售收入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为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意见》明确,对纳入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计划的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的,给予企业经营者10万元奖励;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的规模以上企业,给予企业经营者20万元奖励。同时,成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将对纳入培育计划的企业,针对企业转型升级、扩大产能等方面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补助。

突破要素瓶颈 农村集体建设土地也可用于发展工业

为支持工业集中发展区基础设施建设,《意见》明确,单个工业集中发展区年度内补助最高5000万元。工业集中发展区按照相关标准建设园区内管线、机房、铁塔等通信基础设施,并达到“可多企业共享并自由选择通信业务经营者”要求的,按通信基础设施投入的5%给予最高150万元补助。

支持农村集体建设土地用于发展工业,是《意见》提出的重要举措。在合法取得、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企业不仅可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无污染轻工业和其他有经济社会效益的环保节能型项目,还将在按期建设、投产达产后获得相应补助。

要素保障还主要涉及对企业的金融支持、企业用电用气保障、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意见》,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或开展融资租赁,最高可获150万元的年度贴息;自建110千伏及以上专用变电站的企业,按建设投入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投资建设城市燃气应急调峰站、投资建设110千伏及以上公共地下变电站并运营的企业,成都市财政专项基金也将纳入补助范围。

据悉,下一步,成都市经信委将会同成都市财政局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结合工业经济发展重点,逐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资金预算和侧重方向;各区(市)县将结合自身实际,设立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制定出台相应政策。为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成都还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以优化下一年度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