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官微晒清单:不再开具“我妈是我妈”等18类证明

25.08.2015  15:28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通过官方微博,晒出了18项由公安机关无法办理的重要证明材料,并提示该找哪些部门。

          今年,福建一名74岁老人到电信局去办业务,却被要求开具健在证明,虽然开这种证明并不在派出所的职责范围内,为了避免老人跑冤枉路,派出所不得已开出了这纸证明,而派出所在证明的最后,单独注明:活生生的人在你们面前,有必要让派出所开健在证明吗?

          近期,各地公安特别是基层派出所密集吐槽,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群众要求办的“奇葩”证明。民警表示,有些证明派出所根本开不了,也不该办。但如果不办的话,群众很可能就办不成事,让人很为难。

          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所列举的证明中,包括居民身份证从15位升到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因为非公安机构原因将姓名填错,比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等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偿还能力证明、生者和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共18个,并明确指引了部分证明应该去找的部门。(记者  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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