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养老钱难养老屋 相关人士:或将业主自治
本报讯 10多年前买房,如今,房顶漏水了,业主希望申请使用维修基金补漏,不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这个条件,却怎么也达不到。近日,家住花溪溪北路的张荣林,就为这样的问题犯难。记者走访发现,对于房屋过保后屋面漏水问题,顶层住户有些无奈。
“每逢下雨天,卧室床头要用桶接水。”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所住的长洲阁1单元602为房屋顶层,考虑到屋面属于公共部分,张荣林把情况告知小区业委会,希望能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处理屋面漏水。
按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申请条件,需得到该单元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但调查结果显示,12户住户中,共征集了7户人家意见,除顶层2户外,5户明确表示不同意。无奈之下,12月上旬,张先生自掏腰包,花了1万元钱,请工人做防水。“10多年前就交了维修基金,到了该用时却不能用。”张荣林说。
张先生的事情并非个例,在麒龙溪园小区,业委会陈主任告诉记者,小区于2002年交付使用,共27个单元近300户,这两年,几乎每栋单元楼顶都出现不同程度漏水,处理办法基本为住户自掏腰包。“楼下住户认为,他们基本不使用屋面,故不愿意同意使用维修金。”
记者走访花溪的兰馨桂馥、九龙花园等8个小区了解到,同样的难题,也困扰着不少单元的顶层住户。
花溪区住建局物管科范科长告诉记者,房屋维修基金的申请使用,按流程,需由业委会或业主大会提供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材料、施工方案、预算等材料。“材料经物管科核实后,再拨款。”
张先生认为,如维修金能由小区业主代表管理,使用起来就会灵活高效得多,不会造成房屋养老钱到了该用时,却不能使用的局面。
(本报记者 罗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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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养老钱”
或将业主自治
贵阳市住建局房屋资金管理办张处长介绍,《贵阳市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规定》颁布施行至今,已经近十年。已经难于适应新的形势。
张处长透露,2015年上半年,我市有望出台一部新法规。
该法规配合信息化建设水平的提升,可逐步通过网络、短信等多种渠道来解决申请使用资金难的问题;对于缴纳的维修基金,市民可通过网络,随时查询缴纳、使用、增值等情况,让房屋“养老钱”的管理更高效透明,逐步实现业主自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