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城市“会客厅” 留住城市的“魂”

29.12.2014  19:19

卢维摄

    12月25日,安顺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虹山湖公园和金钟山片区保护区的议案》,以倾力打造以该保护区为中心的城市“会客厅”,为中心城区水系统、慢行系统规划建设打造样板工程。

    虹山湖公园和金钟山片区是广大市民的休闲健身娱乐场所,虹山公园湿地是城市的“绿肺”,对安顺城区气候调节和生态环境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市规划局于2014年8月委托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安顺市虹山湖公园和金钟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规划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于2014年10月报市城规委审查同意。为确保规划的严肃性,采取由政府提出议案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形式,将该规划固定下来。市规划局于2014年11月拟定了《关于划定虹山湖公园和金钟山片区保护区的议案》报市政府,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对议案的审议程序,今年11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虹山湖公园和金钟山片区规划保护工作座谈会,征求部分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基层单位代表对议案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市规划局对议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2014年11月28日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市规划局于2014年12月12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49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市规划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对议案进行了修改完善,按程序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依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将安顺打造为山水田园城市、绿色生态城市、宜居宜游城市、开放创新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构想,虹山湖公园核心保护区,除允许建设必要的公用基础设施及游玩设施以外,禁止一切与公园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金钟山片区保护区,禁止一切开发性项目的建设,可适当建设公益性服务设施。以保护文化和生态环境为主,保持现有古树名木、景观和风貌格局,金钟山、虹山等山体可适当建设山体公园。市委大院的主要办公建筑可根据需要保留作为城市历史、文化、科普、教育展示等公益性事业,其余建筑近期维护使用,远期可结合未来城市发展和该片区定位拆除或更新,拆除或更新的方案必须按程序上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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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山湖公园:

    虹山湖位于规划的中心城区中部,水域面积56公顷(840亩),周边有狮子山、虹山、金牛山等千姿百态的山体,山水相依,环境优美,是中心城区的“绿肺”,也是广大市民休闲健身的主要场所。2012年实施虹山湖一期整治工程以来,每天有数万人来此晨练休闲,已成为中心城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规划划定范围为:北抵北航路(延伸段)和狮子山北麓,南到虹山湖大坝和虹山湖路,西起金牛山和武当路,东至东山路,总面积195.94公顷(2939.10亩)。

    金钟山片区:

    位于市府路北部尽端,北抵虹山(电视塔山),南到金钟广场和金钟山南麓,西起建军路,东至原七十三医院以东、原虹山轴承厂以西的山脚,总面积52.16公顷(782.40亩)。其中大院保护区13.43公顷(201.45亩),山体保护区38.73公顷(580.95亩)。片区内有荷花池,林木青翠,绿草成茵,生态良好。

    划定保护区一是留住历代安顺人精心培育的绿化景观和上百年的古树名木,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集文化、生态、休闲为一体的公共场所,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二是提升城市品位和文化内涵,留住城市的“”。(刘现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