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监察局组织对黔南州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现场督导和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导工作

11.11.2016  22:16
省环境监察局组织对黔南州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现场督导和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导工作 - 环保局厅
省环境监察局组织对黔南州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现场督导和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导工作 - 环保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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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序推进我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工作的开展,不断增强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尤其是基层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各级环保部门在查办环境违法案件过程中的查处程序、执法文书制作以及案件卷宗归档等工作,提高各级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查办效率,确保我省“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取得实效。按照环境保护部和贵州省“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通知》以及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近日,省环境监察局组织对黔南州及其辖区内龙里县、瓮安县、福泉市等部分县(市)开展了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现场督导和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导工作。现场督导和评查指导采取随机抽取州、县两级环保部门2016年立案查处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卷宗,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有关“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以及《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南》的要求,从案件立案、证据收集、违法事实认定、调查处理及法律法规依据、自由裁量、文书制作及送达、信息公开、执行及卷宗归档等方面进行开展评查,重点抽查“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期间各级环保部门查办的实施按日连续计罚、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移送司法机关涉嫌环境污染犯罪以及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共现场抽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案卷10份,其中黔南州环保局查办的处罚案件卷宗3份,龙里县、瓮安县和福泉市三个县级环保部门查办的处罚案件卷宗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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