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监察局组织对黔东南州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现场督导和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导工作

29.11.2016  02:34
省环境监察局组织对黔东南州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现场督导和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导工作 - 环保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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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序推进我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工作的开展,不断增强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尤其是基层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各级环保部门在查办环境违法案件过程中的查处程序、执法文书制作以及案件卷宗归档等工作,提高各级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查办效率,确保我省“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取得实效。按照环境保护部和贵州省“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通知》以及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2016年11月21日至23日,省环境监察局副局长叶宏树带领行政执法处有关同志采取以查代训方式对黔东南州及其辖区内凯里市、台江县、天柱县等部分县(市)开展了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现场督导和环境行政处罚案卷现场评查指导工作。共随机抽查州、县两级环保部门2016年立案查处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卷宗14份,其中州环保局直接立案查处案件卷宗2份,县(市)级环保部门立案查处案件卷宗12份,评查标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有关“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以及《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南》的要求,从案件立案、证据收集、违法事实认定、调查处理及法律法规依据、自由裁量、文书制作及送达、信息公开、案件执行及卷宗归档等各个方面开展评查,而且重点抽查了各地“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期间查办的实施按日连续计罚、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移送司法机关涉嫌环境污染犯罪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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