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执法局全面整治酒泉路户外广告

06.11.2014  01:37

【本报讯】日前,记者从市执法局了解到,为规范户外广告活动,依法加强户外广告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市容市貌的整洁美观,市执法局下发通知,自11月6日起,对城关区酒泉路各类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顿。

据介绍,此次清理整治的范围和对象是城关区酒泉路全段,南至白银路,北至中央广场,东西道路两侧范围内设置审批时限超期及其他各类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市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清理整治范围内各单位、企业、物业及广告公司,在下发通告之日起至12月5日之前,自行完成违法户外广告设施的拆除,逾期市政府相关主管机关将责令辖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兰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强制拆除。通告中称,参与清理整治活动的工作人员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阻挠清理整治工作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