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个单位、4名同志被评为2014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28.01.2015 12:32
本文来源: 新闻出版局
2014年,全省各级“扫黄打非”工作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的《2014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部署和要求,以“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和“珠峰”工程为主要平台,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有效遏制了各种非法出版物及有害信息的传播,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进一步优化文化环境、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作出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鼓舞士气,1月22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发出《关于表彰2014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行动支队等156个单位为2014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一队刘北旺等194名同志为2014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我省:毕节市金沙县公安局、遵义市习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毕节市金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蒋重江、铜仁市石阡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市场执法监督股胡毅、安顺市普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汪勇、省交通运输厅综治办宗涛名列其中。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扫黄打非”工作中再立新功。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号召全国“扫黄打非”战线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法治思维和责任担当,真抓实干、众志成城,推动“扫黄打非”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维护良好社会文化环境,为新常态下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本文来源: 新闻出版局
28.01.2015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