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贵州6个集体14名个人获表彰11名干部获嘉奖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
贵州6个集体14名个人获表彰11名干部获嘉奖
3月29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贵州6个集体、14名个人获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11名干部获嘉奖。
据了解,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工程;作为助推脱贫攻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保障工程;作为努力把贵州建设成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民生工程来推进落实。一手抓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依法打击,一手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各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以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誉,涌现出一批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的先进典型,展现了新时代全省各行各业的良好精神风貌。
此次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分别是省纪委省监委第九审查调查室、贵阳市公安局、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四庭、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黔东南州公安局杨玉魁案专案组和黔西南州兴义市公安局。
专项斗争启动以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率先成立全国第一个专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业务庭——刑事审判庭第四庭,全面负责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筹调度和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指导工作。刑事审判庭第四庭自成立以来,指导全省法院办理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1412件,审结1408件,结案率99.72%;排查和移送线索1404条,全部办结;发出司法建议1548条,全部回复整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2月的通报,贵州法院生效涉黑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率位居全国第六,生效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率位居全国第六。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落实深挖彻查要求,强化办案攻坚,部署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六清行动”,采取强化诉前主导、清单式管理等措施,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黑恶案件清结率达100%,形成的全省检察机关多措并举推进案件清结工作经验得到最高检认可、推广。对全省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开展实质性指导把关,同步阅卷,亲历审查,共指导把关黑恶案件405件,涉黑案件指导把关率达100%,指导把关案件数位于全国前列。
贵阳市公安局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高站位统筹、高规格组织、高标准执行、高质量推进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侦办涉黑案件37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77起,在全国32个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计划单列市中分别排名第1位和第10位,在全省均排名第1位。
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省各级各有关单位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全民参与,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全面胜利。各级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质量、效率相统一,严守法律底线、严循案件事实,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高质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和汗水,取得了来之不易的丰硕成果,为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记者 何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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