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起政接民心“指挥棒”
山多水少耕地资源短缺,是浙江省的省情。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缺乏,农民转移就业难度加大等问题一直是成为困扰浙江城乡统筹的难题之一。2011年,省委省政府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其中提出:深入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基础设施、资源配置及综合配套改革;培育中心镇和小城市;大力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为破解城乡统筹种种难题,确立了思路和方法。
截至去年,浙江省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581个,建立农业产业化组织4.7万个,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73元,连续31年居省区第一……经过多年不懈努力,这短短数千字已经化成了累累硕果。
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浙江省各级政府敢试先行,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的决策密不可分。
足下有泥 政接民心
开办农家乐一直是浙江农民增收致富重要渠道,杭州周边乡镇几乎村村都有农家乐。可多年来,同质化严重的农家乐已经让许多农家“乐”不起来。为此,杭州市农办组织专家“智囊团”,多次赴各地区县对当地农家乐发展进行调研。
杭州市农办经济发展处处长章国甫就是其中一员。为合理制定政策,帮助农民解决问题,他深入到镇、村、户调查摸底,挨家挨户摸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镇、村领导和农户的意见建议,为政府制定发展以农村现代民宿为主的新兴业态理念提供了决策依据。2014年11月,市委市政府专题召开了全市推进农村现代民宿业发展工作会议,对发展农村现代民宿业进行了再动员、部署。章国甫继续走村入户,搜集了解村民们对该政策的意见。
有一次,在调研过程中,他发现不少村民反映一个问题:民宿办证难,不少农家乐只得开黑“民宿”,无法为游客开具发票,闹了不少纠纷。经过详细调查,他得知由于民宿经营主体小,难以通过严格消防安全检查,很难办理一系列执照,当然无法满足部分游客对开具发票的需求。经汇报反映后,市农办和市级有关部门多次沟通,反复征求意见,于2015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服务促进农村民宿产业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民宿办证程序等进行了简化规范,进一步为民宿发展“松绑”。
为实现“十二五”目标,近年来,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与各行各业专家学者屡次下基层调研,足迹遍布各个角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2011年全省小城市培育试点和中心镇发展改革工作要点》、《浙江省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特别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多措并举促进了农民增收。
部门协同 区域互补
在浙江省十二五规划里,为城乡统筹建设拟定目标是:坚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逐步形成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为实现这一目标,近年来,省里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根据省里出台政策,杭州市加大扶持力度,多部门联合,支持农家乐产业发展,从2013年起,杭州市农办与市财政局连续三年下文,出台农家乐发展扶持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杭州市农办还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消防、卫计委、环保局、旅委等单位联合下文,为农家乐发展打开绿灯。
杭州西部为山区,环境好,自然资源、人文资源优势明显,为鼓励这些地区发展农家乐,市里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包括用地、融资等政策,从设施改造、环境保护、产业提升等方面对建德、淳安等地的农家乐产业加以扶持。2014年,杭州市农办还特意把杭州市首届农旅对接会放在淳安召开,带领省、市40多家旅行社的负责人走进当地农村,对农家乐、农村运动休闲和现代民宿业等农村新型业态进行踩点,挖掘乡村旅游的潜力。
浙江省农办经济发展处处长楼晓云介绍,为促进浙江省农家乐发展,省农办制定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意见》,设立农家乐专项扶持资金、加大对农家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大对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信贷支持等,统筹全省各地农家乐发展,继续加大对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投入力度。
全面小康 迈向“十三五”
据浙江省统计局数据显示,浙江“十二五”城乡统筹成绩斐然:2014年,26个县经济总量、财政收入、居民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均超过全国县级平均水平,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主要社会发展指标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立足十二五取得的成绩基础,浙江大学课题组提交了“十三五”参考意见: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将以“改革创新、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更完备的市场化改革、更高级的城市化发展、更智慧的工业化升级和更高端的全球化开放为四大战略路径,率先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社会治理方式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方式的综合协同转变,力求以全国经济增长新常态区间的高位值速度发展。
浙江省农办表示,在城乡统筹方面,“十三五”期间浙江将全面深化城乡体制改革,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体制,加快构建城乡生产要素平等交换体制。不断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及制度体系。在全面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加快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的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让进城落户农民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社区民主权益等,率先实现全面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