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办主任叶韬赴遵义调研扶贫攻坚改革工作

05.08.2014  18:08

  7月31日至8月1日,党组书记、主任叶韬赴遵义市调研,对规范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要大力实施精准扶贫、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加快推动扶贫开发由输血式、粗放式、被动式、分散式扶贫向造血式、精准式、参与式、整体式扶贫转变,确保扶贫攻坚改革首战必胜。

  省扶贫办党组成员、省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舒宇,遵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田刚,市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万强,市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凯,市、县两级财政、审计、监察、扶贫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调研。

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叶韬(中)调研绥阳县晨光恒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食用菌产业生产发展情况

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叶韬(前排中)和省扶贫办党组成员、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舒宇(前排左一)调研正安县芙蓉江镇生态移民扶贫项目建设情况

叶韬一行先后深入正安县芙蓉江镇扶贫生态移民安置点、正安县蒴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绥阳县职业中学、绥阳县晨光恒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地调研,分别听取正安县、绥阳县、务川县、道真县、习水县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主持召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工作座谈会,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具体明确要求。同时组织召开2014年度精准扶贫省级责任单位(行风)测评会,分别对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18家单位进行了民主测评。

在调研中,叶韬指出,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全省“扶贫攻坚改革推进年”。当前,推进扶贫开发重点改革的核心是创新体制机制,关键是简政放权,重点是依法加强监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以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重点,改革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和考核机制,实行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制度。通过简政放权、下放权限、规范管理,切实强化县乡两级扶贫资金监管;通过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取得突破性进展,做到精准扶贫、阳光扶贫、廉洁扶贫,确保整体提高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水平,加快建设全国扶贫攻坚示范区。

叶韬强调,实行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对扶贫系统无疑是一场深刻的革命。要明确各级职责,省、市、县、乡四级要按照分级负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要改革监管方式,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建立完善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评估等管理制度和监管程序。省市两级要督导县乡按照“四到县”改革要求,建立项目、资金运行流程,明确项目资金的监管程序,比如扶贫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审批,资金的下达、拨付和监管,县级的验收和乡镇的报账,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出差错,坚决杜绝扶贫项目资金监管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从严从重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叶韬指出,规范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必须在简政放权上下功夫。要改革扶贫资金分配方式,从2014年起,中央补助和省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除重大扶贫专项和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外,其余资金由省主要按因素法分配切块到县。要下放扶贫项目审批权,除国家、省级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外,其余所有扶贫项目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县级扶贫部门严格按照“县级审批、省市级备案、乡镇实施和初检、县级验收,加快推进乡级财政报账全覆盖,严格执行谁审批、谁负责的权责匹配制度”,认真落实审批和管理项目。要严格扶贫项目运行流程,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后,全省实行统一的项目审批流程,包括建立项目库、落实项目立项批复、审批实施方案、规范项目报账管理等十个程序,一个都不能少,建立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监管规范有序、普惠于民。

叶韬强调,要切实转变贫困县考核方式,明确考核方式的结果运用,避免多重考核增加基层负担,不唯GDP更唯扶贫导向,坚持以同步小康为统揽,把扶贫开发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注重建立更加突出扶贫导向的考核机制,力求通过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把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要精力引导到扶贫开发上来,奋力开创扶贫攻坚全新境界。

叶韬要求,要围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建设工作。尤其要大力推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做到对贫困人口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精确化配置、对贫困农户精准化扶持,确保“六个到村到户”。重点做好产业扶贫规划,支持扶贫产业园区建设,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探索扶贫到户到人的精确扶贫模式,实现整体脱贫与单独脱贫的创新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