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04.12.2015  20:37

黔教助发〔2015〕276号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农林水务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 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黔党办发〔2015〕40号),为加强对全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建立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在省政府领导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研究制订全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具体实施办法,部署和组织全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二、人员组成


  联席会议成员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省教育厅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确定1 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 次例会,由省教育厅领导或其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二)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报省政府决定。


  (三)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涉及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全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


  四、有关要求


  各级教育、财政、扶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联席会议的形式、职责和机制,建立各级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实施。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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