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提出,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改革方案,成立新的反贪总局。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职能配置更加科学,办案力量进一步增加,领导班子进一步配强,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 资料图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提出,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改革方案,成立新的反贪总局。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职能配置更加科学,办案力量进一步增加,领导班子进一步配强,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 据新华社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新部署,对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要求。如何巩固和发展十八大以来铁腕反腐、“打虎拍蝇”的良好势头,将反腐败斗争继续推向深入,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记者日前专访了十八届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深入了解检察机关反贪工作新动向和新部署。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反腐败斗争正确方向 问:您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对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有何影响? 答: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作为主题,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历史的一个重大贡献,其政治影响和社会意义,都必将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扎实做好政治准备、思想准备、理论准备和组织准备,全面提升反腐败法治化、科学化水平,不断夺取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其中坚持党的领导是最根本的保障。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根本一致的,那种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对立起来的观点是十分错误和有害的,所谓“党大还是法大”的争论根本就是一个伪命题。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紧紧抓住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在全部工作中贯穿这个灵魂和主线。这个思想必须非常鲜明,这个原则必须牢牢把握,这个旗帜必须始终高举。 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保持反腐败的战略定力 问:前不久您在学习时报发表署名文章批评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一些错误认识,引起了强烈反响。请您谈谈如何看待目前的反腐败问题。 答: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乃至世界发展变化全局的高度,以极大的政治勇气、理论勇气和实践勇气,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一手抓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一手抓从严治党,严惩腐败。两者相辅相成,相互支撑,共同发展。这是一个充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行动纲领,是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进展的根本所在。但我也注意到,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十分尖锐复杂,一些人对反腐败的认识存在误读,一些似是而非、耸人听闻的悖论暗流涌动。客观地讲,这其中对 大多数人来说主要是认识问题,而有的则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混淆视听和恶意炒作,有的可能他们本身就是腐败分子。如果对于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形成错误导向,严重影响反腐败斗争全局。对此,我们必须明辨是非,更好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保持反腐败的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反腐败斗争形势“四个空前”必须持续加大治标力度 问:您是如何评价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 答: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不断加大反腐败力度,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明显成效。对于反腐败斗争形势,可以用“四个空前”来概括:一是当前腐败问题的严重程度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空前的;二是我们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是空前的;三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对我们党的信心和高度认同是空前的;四是反腐败面临的挑战和历史机遇也是空前的。所有这些,都激励我们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敢于担当,不辱使命。必须非常明确,在现阶段,仍然要以治标为主,要把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作为首要任务。这些年,我们查处了一批又一批大案要案,但是拿百姓的话说,现在不是打多了、打错了,而是打得还不够。我们要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进一步加大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就查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 积极应对职务犯罪群体化 打好反腐败整体战 问: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成效明显,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 答:当前职务犯罪有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发展演变趋势,就是系统化、区域化、家族化、群体化等动向更加明显。从一起案件、一个犯罪嫌疑人入手,往往牵出一大批案件,有的波及一个单位乃至整个行业系统。在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组织查办的国家发改委系列案件中,我们查处了11名局级干部,其中价格司原领导班子大多数涉嫌职务犯罪,出现塌方式腐败。这些案件涉及人多、面广,各种利益关系盘根错节,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危及政权安全,对我们党的破坏力、冲击力很大。下一步,要积极应对职务犯罪群体化,统筹运用提办、交办、改变管辖和区域联动办案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办案合力,提升协同作战能力,打好反腐败整体战。 中央批准成立新的反贪总局打造中国特色反腐机构 问:反贪局是检察机关的一块招牌,现在大家都比较关心,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如何把这块招牌叫得更响? 答:作为反腐败战线的一名老兵,我亲身经历了反贪局从无到有、发展壮大的全过程。自1995年设立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为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一些影响办案成效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特别是机构设置不合理、力量分散、案多人少、统筹乏力、装备落后等问题日益凸显,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需要,亟待改革。 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正式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改革方案。这次改革的主要特点是整合力量、优化职能,从有利于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中精力直接查办大案要案,有利于强化对下业务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指导,有利于破除制约办案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出发,成立新的反贪总局。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职能配置更加科学,办案力量进一步增加,领导班子进一步配强,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努力把反贪局建设成为具有强大战斗力、威慑力、公信力、灵敏高效的中国检察特色反腐败专门机构,以反腐败的更大成效回报党和人民的重托和期待。 责任重于泰山始终不敢有丝毫懈怠 问:作为连续两届中央纪委常委和最高检分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您如何评价自己和自己的工作? 答:感谢媒体和记者朋友对我的关注。我长期分管反贪工作,并直接参与中央纪委常委会的工作,这是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对我的信任。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既有重于泰山之感,又有如履薄冰之虑,始终不敢有丝毫懈怠。可以说,这是一个庄严神圣的职业,同时又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无时无刻不在,要么我们打倒腐败,要么腐败打倒我们。我体会,要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必须紧紧依靠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必须敢于担当,坚持原则,不怕打击报复,必须清正廉洁,秉公执法。有了这三条,我们就能挺直脊梁、站稳脚跟、无所畏惧,在反腐败斗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新闻资料 1995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正式成立。截至1995年底,全国有28个省级检察院,296个分、州、市检察院,1283个县、区检察院建立了反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