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消防公布第14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名单
30.07.2014 17:54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贵州频道7月29日电 近日,贵州消防总队向社会公布了第14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名单,共涉及22家单位和10名个人。
在本次公布的名单中,施工工地未按国家标准配置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受到消防行政处罚的共有22家,分别是:贵州华夏工程承包公司、江西中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岳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龙里县华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华夏腾龙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安顺西工阳光酒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贵阳华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林城花都小区)、黔南天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塘分公司、贵阳兴恒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成商城)、贵阳医学院附属乌当医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遵义石油分公司、重庆乐美投资有限公司六盘水分公司、贵阳林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宏财商业广场(盘县宏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都匀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百江西南燃气有限公司民富路销售站、贵州省顺民威燃气有限公司镇远县顺民威燃气直销门市部、剑河县荣达木业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息烽永生中学、贵州世纪阳光置业有限公司酒店分公司。
个人逾期不整改火灾隐患、违规使用明火、违法销售、储存、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等受到消防行政处罚的共有10人,分别是:陈瑞官(镇宁自治县福乐多购物广场经营者)、陈剑(威宁县草海镇湘威商务酒店)、令狐庆(仁怀市赢峰时尚酒店经营者)、高嘉(川RX7726汽车驾驶员)、周斌(贵JP2599汽车驾驶员)、陈荣(织金县新渝富桥商务会所)、邓燕芳(织金县五洲水汇浴室)、李凯、殷忠贵(清镇市林贵气体经营部)、黄志波(铜仁市腾达鞋业)。(雷清荣)
本文来源: 新华
30.07.2014 17:54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