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抄袭论文被撤销学位 北大女博士“抄袭门”引热议

05.04.2015  21:27

央广网北京4月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因发表在期刊上的非学位论文存在抄袭,随即被取消了博士学位。北京大学历史系博士毕业生于艳茹的“抄袭门”,至今仍在学界引发激烈讨论。昨天,北大举行了“学位授予与学位撤销中的法律问题”研讨会,多所高校学者就撤销于艳茹的博士学位是否过重,给出了意见。

去年八月,学术期刊《国际新闻界》当时刊登了一则《关于于艳茹论文抄袭的公告》,公告当中称,北大历史系博士毕业生于艳茹发表在该刊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剽窃一篇国外论著,并决定5年内拒绝于艳茹的投稿。该论文发表时,于艳茹还是北大的在读博士生。

随后,北大成立工作组和专家组,对此事开展调查,并于今年的1月9日召开的北大第118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这时于艳茹已经毕业。但于艳茹本人并不接受这个决定,并向学校提出了申诉。

于艳茹:第一,那篇文章发表于毕业之后,而非在校期间,所以北大无权因那篇文章处理我,乃至撤销我的学位。第二,我毕业前写了两封电子邮件,告知杂志社,如果在2013年下半年发稿,署名单位需要改成未来工作单位,杂志社没有改,也没有告知我。第三这篇文章与学位无关,尽管我将它列为学位申请材料,但它并不是必要条件,甚至不是有效条件,第四,我的学业表现一贯良好,科研成果较多,这篇有问题的文章属于无心之过。

今年3月13号,北大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公布“二审”结果,持原处理决定。根据北大通报,其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

得知北大决定撤销于艳茹的博士学位,《国际新闻界》主编、人大新闻学院教授陈力丹曾表示有些意外。他说,“考虑到她还很年轻,还是应该以批评教育为主”。

北大历史学教授高毅是于艳茹的博士生导师,也对她的情况最为了解。他表示其中“有隐情”:

高毅:北大一直是比较注重学术规范的。只是艳茹这个问题出现,我觉得她里面有一些隐情。我的感觉就是她喜欢写一些传媒文章。有时候弄得传媒文章跟写文章就分不清楚了,就有些不讲学术规范。因为传媒文章就是普通介绍知识的传媒文章,不是传媒学文章,研究的文章,它一般是不需要遵守史学的学术规范的,不是说每一句话都要给出处。这是她个人的一些特点造成的。因为以前学的是传媒系,老在传媒学和历史学之间游走。

在昨天北大举行的学术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刘莘认为,于艳茹事件的处理中,首先要考量“舞弊作伪”标准的关联度。在她看来,授予学位主要标准是博士论文,于艳茹的博士论文并没有舞弊、作伪。现在拿出在校期间投递的论文作为撤销并不符合规定。

但也有媒体评论认为,于艳茹的告白固然令人同情,但这不等于她可以免于处罚。在当前学术不断和抄袭时有发生的大环境下,如果她的文章确有问题,应该按照相关规章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