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社局:严把“五关”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着力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从源头上提升制度建设水平、防范法律风险,近日,遵义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通知》,强调严把“五关”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一是严把规范性文件范围关。《通知》明确规定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即:凡是由本局依职权制定的,涉及不特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并在行政辖区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规定、通知、办法、实施细则、意见等文件,一律应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未经审查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决策。
二是严把规范性文件依据关。《通知》要求,凡是由本局制作或参与制作的实施性规范性文件,其依据必须是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在送交局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时,起草科室(单位)必须提交文件出台背景、法律依据及征求意见情况,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明确、内容合法、程序规范。
三是严把规范性文件程序关。《通知》规定,规范性文件起草科室(单位)必须经过调查、筛选、评估、论证、咨询等程序,涉及相对人切身利益的,还必须经过听证等程序广泛征求意见,经修改后将送审稿及制定说明、征求意见情况、制定依据等一并提交局法规科。局法规科就是否和现行制度有抵触、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超越法定权限、是否按规定组织征求意见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是严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关。严格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和备案审查的通知》要求,起草科室(单位)在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文件正式文本、制定说明、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制定依据一并报送局法规科,局法规科编写备案报告后在印发之日起15日内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五是严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关。严格按照要求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对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梳理,逐条逐款审查,对每份规范性文件进行的审核,根据不同情况对规范性文件作出修改、废止、宣布失效的决定,并及时将清理结果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发布。
(政策法规科 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