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者伙同他人入室抢劫致被害人死亡被执行死刑

14.01.2015  05:41

贵阳网讯 1月13日,伙同他人入室抢劫,并导致被害人死亡的被告人张文平,经贵阳市中院依法宣判死刑立即执行后,被押赴刑场。

被告人张文平(湖南省洪江市人)与马斌(贵州省黔东南州人)均系吸毒人员,为筹集毒资和赌资,张文平邀约马斌,预谋抢劫曾与张文平有过废品生意往来的刘某某。

2011年2月27日,二人到达贵阳小何区刘某某的住处后,以借钱为由熟悉作案环境。晚上10点,张、马分别携带凶器进入被害人房间,趁其不备用铁榔头敲击被害人头部。期间,马斌又用美工刀朝被害人的头面部、颈部连划数刀,导致刘某某当场死亡。张、马劫得现金1000余元,及手机、电脑显示屏、皮挎包等财物,随即逃离现场。

市中院一审认为,张文平提起犯意,在抢劫过程中又持铁榔头击打被害人致命部位致其死亡,系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以抢劫罪判处其死刑。判处马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经省高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决定维持贵阳中院一审判决。(李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