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遭半夜强拆夫妇获补偿后称对不起政府

13.08.2014  11:02

房子被拆后,张红伟6 0多岁的母亲也从老家赶来。C FP图

南都讯 河南新郑市一对夫妇在睡梦中被人掳到墓地控制近4个小时,回家后发现房屋已被拆。昨晚,新郑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称,主要涉事人员赵观峰、赵岭俊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其他涉事人员正在调查中;涉事村村主任孙广玉停职接受调查。

8月8日凌晨,河南新郑市龙湖镇张红伟夫妇在睡梦中被多名陌生人撬门掳走,并被带到墓地控制近四个小时,待夫妻回家后发现,四层小楼已被拆成废墟,此事在11日被曝光后引发关注。

据了解,由于在补偿标准上的分歧,张红伟一直无法与郑州地铁2号线南延工程征迁指挥部达成赔偿协议。今年4月前后,该指挥部将张红伟房屋征迁工作交由其房屋所在地小乔村组负责,“实行包干制”完成拆迁工作。之后,便发生了此次野蛮强拆事件。

记者采访得知,房主一家此前提出的补偿标准为每平米5000元左右,即同地段商品房均价,这与政府按照集体土地征地标准给出的每平米690元补偿相去甚远。

事件于昨晚出现转机。张红伟昨晚表示:自己的行为犯了错误,对不起政府。此前他的行为是“只顾个人利益,没有考虑到重点工程的重要性。”此外他称,昨日下午他已和当地政府达成补偿协议。

张红伟表示,他昨天整下午都在和镇政府方面谈判,并最终签订补偿协议。据其透露,补偿标准没有增加,和被强拆前镇里给出的补偿一致。但他称“对这样的结果满意”。

对于其是否感受到压力的问题,张红伟只是表示:镇政府工作人员做工作时给他讲了很多道理,使他认识到自己当时是有错误的。

昨晚6时许,张红伟在一位亲属的陪同下,来到自己家的废墟上,看了一眼,就匆匆离开。 据新华社电 人民 法晚

调查

补偿标准“谈不拢”拆迁“外包”惹祸

房主此前要求每平米补偿5000元,官方标准为690元

记者采访了解到,张家的四层小楼已是第二次面临拆迁,且两次都是“独一户”。张红伟不同意拆迁,主要原因是未能就赔偿标准达成一致。

第一次是2012年4月12日,107国道升级征迁工作,共涉及148户。第二次是今年1月郑州地铁2号线南延工程。

房主:政府补偿不及建房购地成本

690元每平方米———这是当地政府给出的拆迁补偿标准。龙湖镇政府副镇长、新闻发言人吕旭卿说,这一标准是参照郑州市2009年颁发的127号文执行的。该文件名称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是一个针对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拆迁部门对这一标准予以公示。

5000元左右每平方米———这是张红伟坚持的补偿标准。他依据的是国务院2011年1月公布并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他表示,如果按照市场均价给予补偿,目前龙湖镇的商品房约每平方米5000元。

按照政府的补偿标准,张红伟发现补偿款甚至无法抵消建房和购地成本。

吕旭卿说,张红伟提出的补偿标准不合理。首先,张红伟家虽然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但从别人手里购地后,一直没办理过户手续。而且房屋建筑没有经过规划许可、没有办理房产证。其次,其他百余户都是按这个标准补偿。“如单独给张红伟增加补偿,对其他拆迁户不公平”。

专家:拆迁“包干制”不合法

因为张红伟一户不同意拆迁,郑州地铁2号线南延工程二标段停工20余天。今年4月前后,工程征迁指挥部决定,将张红伟房屋征迁工作交由其房屋所在地小乔村组负责,“实行包干制”完成拆迁。龙湖镇工作人员介绍,当时主要是让村组去做拆迁户的工作,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拆迁方式。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史璞指出:“在为公共利益的拆迁过程中,政府是拆迁主体,不能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拆迁,村组不属于一级政府,委托他们是不合法的。

面临“工期久拖、成本日高”的压力,一些地方将拆迁任务直接“包干分解”,甚至给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执行人员。这种征迁方式成为滋生各种野蛮拆迁、暴力拆迁事件的重要原因。 据新华社电

(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