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高息高利诱惑,警惕非法集资危害

29.05.2015  14:06

2015年5月28日14时30分,在博雅楼四楼的综合报告大厅道德讲堂内开展了“拒绝高息高利诱惑,警惕非法集资陷害”的讲座。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卷、彩票、投资基金证卷或其他债卷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出席此次讲座的嘉宾有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风险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李昌镐,贵阳学院学生工作处处长唐运前,贵阳学院学生处吴丹凤老师,学院葛慧、张海芳等15名老师,以及各个学院的240名学生代表参加了讲座。

吴丹凤老师主持了讲座,并向大家介绍讲座的主题以及对主讲人李昌镐老师。随后,在讲座中,李昌镐老师向大家介绍了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并说明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风险损失自担,严重者倾家荡产,血本无归;非法集资严重破坏经济金融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李昌镐老师还用“深圳特大非法集资案:9000人被骗8亿;南京假银行案;超2万人卷入51亿非法集资案”这三个真实案例及其相关视频报道来说明非法集资的十种表现形式:1、无房卖房或者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同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集资。2、转让林权并代为管理的方式非法集资。3、代、租、联合种植(养殖)非法集资。4、无商品或者通过与真实内容不符的商品进行回购、寄存代收非法集资。5、不具有发现股票、债权虚假转让股权、发售债券非法集资。6、不具备募集资金的真实内容,假借境外资金、发售虚拟资金非法集资。7、不具备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伪造保险单据非法集资。8、以投资人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9、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集资。10、利用民间“”、“”非法集资。

李老师还讲到,学生一定要认清到危害,抵制诱惑。要知道主题资质是否合法、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批准、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超过回报、是否有掩盖事实的行为的“五个是否”。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尤其是风险意识。要增强法律意识,要知道非法集资活动资金和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在超过贷款利率4倍时懂得警惕。并强调到当有亲友参与疑似“非法集资”活动时,同学们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查看相关企业是否可以发行股票、债卷;通过工商网站等查询该企业是否合法注册,是否办理子税务登记等等劝说亲友切勿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

最后,由主持人吴丹凤老师做讲座总结,非法集资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提醒入世尚浅的大学生们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抵抗高息高利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