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今年拟立12件法规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
贵州今年拟立12件法规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明确今年拟立《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等12件法规。
据悉,今年贵州省政府将致力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分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要求起草单位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特别是要听取基层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执法机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根据《计划》,今年拟立法项目共计12件。其中,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6件:《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草案)》、《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贵州省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条例(草案)》、《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草案)》。
拟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项目6件:《贵州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草案)》、《贵州省通航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草案)》、《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修订草案)》、《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草案)》、《贵州省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贵州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草案)》。
此外,贵州省拟通过调查研究和论证,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待立法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共计35件。(记者 肖达钰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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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件拟立法项目
1.由省科技厅起草《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
2.由省环境保护厅起草《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3.由省农委起草《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草案)》。
4.由省安全监管局起草《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
5.由省投资促进局起草《贵州省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条例(草案)》。
6.由省气象局起草《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草案)》。
7.由省公安厅起草《贵州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草案)》。
8.由省交通运输厅起草《贵州省通航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草案)》。
9.由省政府法制办起草《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修订草案)》。
10.由省机关事务局起草《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草案)》。
11.由省能源局起草《贵州省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12.由省政府法制办起草《贵州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草案)》。
[责任编辑: 刘昌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