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自动拧紧思想螺丝 压实意识形态责任
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发挥职能优势、创新方式方法,督促省直宣传文化系统——
自动拧紧思想螺丝 压实意识形态责任
宣传思想系统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成立以来,创新监督方式抓监督检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政策部署落地见效。
“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2019年6月29日颁布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刚性的法规制度为做好新时代宣传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范奇志说,今年以来,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把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情况作为政治监督常态化具体化的重点抓手,以精准监督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履职尽责。
“我们及时制定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清单式、台账式列明检查内容,专门组织了检查前专项培训,监督检查中还专门制作了3套应知应会测试卷对各单位进行测试,以此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的精准性。”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杨实践介绍。
监督检查中,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通过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访谈、随机抽查、知识抽查测试等方式,与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共同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广播电视局、省社科院、贵州日报报刊社、贵州广播电视台、省文联、省作协、省社科联、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0家单位党委(党组)学习贯彻《条例》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共发现3个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也发现了6个方面17个具体的问题和不足。
“要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涉及问题的部门单位逐一整改到位。”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及时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切实担好主体责任,对照《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报告》指出的问题,结合各单位自查报告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问题逐一整改到位。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将适时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抽查检查,以强监督促强履职,各单位坚持问题为导向,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取得了良好的整改效果,进一步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开展《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只是一个缩影。近年来,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短板,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着力督促监督单位完善规章制度,在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分工方案的基础上,省级层面先后出台《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责制度》《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从制度规范层面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抓意识形态工作体系。
此外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在信息共享、分析研判、风险防范等方面与省委宣传部及时进行沟通,共享互通信息,研究督促检查方式,确保制度落实。同时,盯紧问题整改进行监督,严格追责问责。
通过创新监督检查方法,多管齐下,各监督单位建立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如省委网信办修订《贵州省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提高了应对网络安全事件能力;省广播电视局建立了贵州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综合监测管理平台,省作协进一步加强了对“三刊两网”文学阵地内容建设……
目前,被监督检查单位在意识形态方面基本实现了学习教育有目标、考核评分有标准、检查评比有依据、追责问责有规定的良好工作局面,从制度规范层面构建起较为完善的意识形态工作体系,形成上下互动、左右联动、整体推动、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记者 许邵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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