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按季度公开饮用水源安全信息

07.05.2016  03:35

近日,《贵州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实施,对于群众普遍关切的饮用水源安全问题,规定从今年起,我省按季度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信息。

要点》规定,今年,我省按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管网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以及省内主要河流水质达标情况。同时,进一步推进国控重点排污单位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其中,对于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排污企业达标情况和不达标水体名单予以定期公布,并进一步完善辐射监管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公开辐射项目环评审批、环保验收、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发证等信息,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

此外,《要点》也在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强解读回应等反面作出规范和要求,内容主要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政府建设、扩大政务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六个方面,提出了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能力建设等23项年度重点工作。

为确保政务信息的切实公开,《要点》要求,市县政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省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内解读重要政策不少于2次;政务公开工作年内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省政府办公厅将对全省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韩宗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