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探索政府回购存量商品房用于棚改

28.01.2015  07:16

四川将探索政府回购存量商品房用于棚改

http://www.newssc.org2015-01-28 06:05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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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力争达40%

本报讯(记者 熊筱伟)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1月27日透露,货币化安置将成为今年我省棚改政策的一大亮点。同时,为降低存量商品房压力,并且更高效地解决棚改户的住房问题,今年我省将首次探索政府回购存量商品房用于棚改房。与之前成都市回购存量商品房作为公租房的政策不同,公租房的产权依然属于政府,但用于棚改房的存量商品房产权则将属于棚改户。

为何回购?

团购”安置房可获15%折扣

今年我省将启动危旧房棚户区改造30万套,其中货币化安置比例力争达40%。

目前,我省棚改货币化安置的主要方式是,老百姓自主在市场上选房,政府支付房款。政府回购存量商品房,用作棚户区改造居民安置房则是货币化安置的一种全新探索。两种方式都遵循一个原则:政府出资金额都取决于原住房评估价格,超出部分由居民补足。

与“居民选房、政府付款”相比,新的探索能凭借数量获得价格优惠。杜鸣联合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张志伟表示,以成都为例,批量购买50套以上的商品房,将获得总价10%到15%的折扣。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政府回购商品房,有助于“消化”现有商品房。去年我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13.7%,新增商品房数量不小。

如何回购?

是否进行,以棚改居民意愿为主

对棚户区居民来说,要不要货币化安置?政府是回购商品房还是支付房款?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问题都以棚改居民意愿为主,政府不会强制要求。

该负责人介绍,相关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目前尚未出台。就流程而言,政府将先广泛征求棚户区居民意见,如愿意由政府回购商品房作为安置房,则选择相应楼盘,签订征收补偿协定,由政府组织与开发商“讲价”并购买,最终转交给居民。若商品房价格超过补偿额,由居民补足差价。

2012年成都市曾购买商品房,用作公租房。省住建厅透露,目前全省还没有政府回购商品房用作棚改安置房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