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 省教育厅 省文化厅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5.04.2016 13:51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经省民宗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共同研究,现将《省民宗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关于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并将推进过程中的做法及时上报省民宗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
贵州省民宗委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文化厅
2016年4月13日
关于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化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是贵州最为珍视的宝贝。自2002、2008年省教育厅、省民宗委发出《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的意见》和2014年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民宗委《贵州省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创新工作实施办法》以来,共有近5000所学校开展了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不仅有效传承了民族文化,夯实了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还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提高了学生素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上升。但是,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仍然存在活动内容单一,教学水平不高,民族文化特色不明显,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全省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省民宗委<贵州省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提升民族文化传承传播水平,在“十三五”期间实现民族教育工作新发展新跨越,现就全面推进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进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从2016年起,到2020年力争省、市(州)、县(自治县)各级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达到1000所。
二、工作重点
(一)准确把握民族文化进校园的内容
民族文化教育是指以列入国家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项目为基础,围绕本地优秀民族文化资源特点,以学校为主体,在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中,因地制宜地开展民族歌舞、民族声乐、民族戏曲、民族体育、民族工艺、民族绘画、民族语言文字等教学活动和实践活动。
(二)科学定位课程目标
民族文化教育课程建设要以艺术体育课程为主,突出民族文化特色,加强实践活动环节。要以身心健康为基础,以审美观念和民族文化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科学定位各级各类学校民族文化教育课程。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要注重激发学生民族文化兴趣,传授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发展民族文化想象力和创新意识,帮助学生形成一两项民族文化特长爱好,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审美格调、审美观念。
2、普通高中课程要满足学生不同民族文化爱好和特长发展的需要,体现课程的多样性和可选择性,丰富学生的民族文化审美体验,开阔学生的人文视野。
3、中职学校和职业院校要根据《教育部 文化部 国家民委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3〕2号)和《贵州省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创新工作实施办法》(黔教民发〔2014〕331号)的要求和规定,特别是获得省教育厅、省文化厅和省民宗委支持的职业院校民族民间文化特色重点支持专业(学科)、教育创新团队和教育名师工作室的职业院校,要根据市场需求,利用当地民族文化特色优势,培养学生的民族文化兴趣和特长,将艺术技能和职业技能培养有机结合,为学生融入社会、创业就业和健康快乐生活奠定基础。
4、普通高校课程要依托本校相关学科优势和当地教育资源优势,拓展教育教学内容和形式,引导学生完善人格修养,强化学生的民族文化意识和民族文化创新意识,增强学生传承弘扬民族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深化学校民族文化教育教学改革
要深入开发利用好当地的民族文化资源,在保持民族文化特色的同时,在实践性、观赏性、趣味性和大众性上下功夫,增强民族文化的传播功能。要依托现有资源, 搭建开放平台,拓展民族文化教育空间。努力在民族文化进校园项目学校取得一批综合改革的重要成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学校民族文化教育的整体发展。
(四)创新民族文化传承人培养模式
各地在民族文化进校园的过程中要首先对本地民族文化资源进行调研摸底,把有特殊技艺和传承能力的民间传承人请进校园担任初始的传承教师,在传承的过程中注意发现和重点培养学生中民族文化传承人苗子,用高年级带低年级的办法不断扩大传承面。鼓励各级各类学校组建校民族艺术团、民族文化兴趣小组或民族体育代表队,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比赛和交流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成立民族文化创新工作室等,形成民族文化品牌研发和民族文化传承人后备人才输送的链条。
(五)加强民族文化教育科研工作
各地应鼓励教职员工和高校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积极从事民族文化研究,并为他们创造研究条件,运用研究成果。从2016年起,省民宗委设立民族文化教育专项课题,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师生深入研究民族文化进校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打造高校民族文化教育研究的高地和决策咨询的重地。加强基础教育阶段民族文化类学科教研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有事业心、有责任感、有竞争力的民族文化科研队伍。
三、保障措施
(一)注重师资队伍建设
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民族文化师资队伍建设放到重要位置,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熟悉业务、结构合理、充满合力的高素质民族文化教师队伍。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破解中小学校民族文化教师紧缺问题。整合各方资源充实教学力量,教育部门要联合和依托文化部门及相关单位,聘请民族文化艺术家和民族民间艺人进校园,担任兼职民族文化艺术教师。要通过开展民族文化优质课、精品课评选,搭建教学交流平台,加强经验交流和培训。省民宗委将根据近年来与省文联联合开展的1000名民族工艺人才培训、100名民族工艺大师的命名和10名民族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培养以及拟于“十三五”期间在全省挂牌示范1000个民族工艺传习所情况,向有关学校推荐条件合适的对象作为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师资人选,省民宗委、教育厅、文化厅将总结近年来民族文化教育师资培训情况,加大对民族文化带头人特别是乡村教师的培训力度。
(二)建立民族文化育人机制
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需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多位一体的协调机制,推动民族文化教育协同创新,积极探索建立教育、民宗、宣传、文化、广电、体育等部门及文艺团体的长效合作机制,建立推进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的部门间协调机制。
(三)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省级民族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将主要投向民族文化进校园项目学校及双百工程学校,各地教育、民宗、文化部门要向党委政府主动汇报,加强协调,力争把民族文化教育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要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满足开展民族文化教育的基本需求,建立学校教学器材补充机制。积极争取将更多的民族文化体育建设项目布点在学校,促使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互动互联,推动校内外资源设施共建共享。鼓励各地筹措和利用社会资金加大对学校民族文化教育的投入。
(四)探索建立民族文化教育评价制度
各地要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民族文化艺术素质测评,抓好一批试点学校,及时总结推广,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实施中小学校自评制度,学校每学年要开展一次民族文化教育和美育工作自评,纳入考核内容,并通过当地民宗、教育、文化部门的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自评结果。各级民宗、文化部门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总结本地区各级各类民族文化教育工作,编制年度报告,制定下年度计划。
四、组织领导
(一)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各地教育、民宗、文化部门要加强配合,及时将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党委政府汇报,推动党委政府在部署民族文化工作时把民族文化进校园项目学校作为本地区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平台;在民族文化教育工作中遇到的师资、经费、器材、场地等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研究解决。教育部门应履行好民族文化教育主管责任,负责民族文化进校园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文化部门要把学校作为文化传承的主阵地,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文化传承工作。民宗部门要发挥熟悉民族文化,掌握民族政策的优势,协调教育部门把民族文化教育纳入督导指标体系,制定督导办法,定期开展检查,切实当好党委政府在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二)把民族文化进校园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各地要高度重视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民族文化教育发展规划,实施民族文化进校园项目,明确支持政策,提高管理能力,提升服务水平。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文化厅负责制定全省民族文化进校园示范学校标准,重点抓好省级示范学校。市州县教育、民宗和文化部门也应根据本地实际,抓好本级示范学校。
(三)优化民族文化进校园舆论环境
大力宣传民族文化进校园的理念、民族文化传承功能,校园民族文化先进经验做法,及时报道和传播校园民族文化活动,充分用好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平台,推进贵州多姿多彩民族文化走出本地,走向全国,在广大学生中掀起学习民族文化、热爱民族文化、传承民族文化、创新民族文化的热潮,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的良好氛围。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25.04.2016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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