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10月13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一系列改革发展任务和具体措施,全面推进我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作为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意见》明确了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实施工程以及保障措施等,对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里程碑意义。
《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的主要目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安全监管执法和职业病综合防控体制机制更加成熟,企业主体责任细化落实更加精准,涉及高危行业、重点领域、重大工程的安全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风险防控、隐患治理、事故处置、应急救援水平进一步增强,全省安全生产综合能力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与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意见》明确了4个方面、18条改革措施。提出完成“6项重点任务”,大力实施 “6个工程”。
在全面落实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职责方面,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担负总责、分管领导同志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杜绝“末位”或“挂职”分管安全生产。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调整充实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部门和职能职责,在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立矿山、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若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由同级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主任,分级分口负责重点行业、领域、区域和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在精准履行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职责方面,要求安全监管部门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履行职责。在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要求企业必须对其兼并、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和分公司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中央在黔企业及所属单位必须主动接受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和行业指导,实现全省经营性国有资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覆盖”。在深化推进重点领域区域和高危行业安全监管方面,围绕全省1万公里高速公路网、以高铁为重点的铁路网、“一枢纽十六支”民航运输网、电力输配网、油气化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五张网”,加快健全“建管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实行工程安全终身负责制与行业、职业禁入“双挂钩”。在改革优化重要平台和重大活动安全保障方面,改革完善“1+8”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5个100工程”等重要功能区安全监管监察体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建设,充实队伍力量、健全工作体系。在加快完善跨地区多层级行业安全监管机制方面,进一步强化铁路、民航、电力、管道等领域的行业联动和区域监管,推动安全生产中央事权与属地责任相统一。
大力实施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工程,进一步增强系统性和统一性,全面搭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工程的“四梁八柱”。大力实施监管执法改革创新工程,建立完善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刑衔接和司法参与三项协调工作机制,确定移交标准、规范移送程序、实现无缝对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和协调配合保障。大力实施信息科技共享推进工程,依托“云上贵州”系统平台推进“安全云”工程建设,构建纵向覆盖省、市、县三级,横向关联安全生产委员会所有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大数据平台,探索开展“循数管理”,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数据信息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律可循。大力实施调查问责监督提升工程,全面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健全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部门内部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四位一体”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督保障机制。大力实施安全基层基础攻坚工程,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进一步优化完善煤矿驻矿安监员派驻机制,在行政村(社区)增设安全生产协管员。大力实施应急救援综合保障工程,以中国矿山救援区域矿山应急救援六枝队为支撑,打造西南地区矿山应急救援核心区,组织开展各层级、各类型的应急救援联合演练,建立健全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和资源信息库,打破隶属关系、畅通调用机制,实现统一调度、联合处置、力量互补。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筑牢安全发展理念,遵循安全生产规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开创多彩贵州新未来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