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四个步骤”推进民间信仰事务管理试点工作

14.09.2015  09:39

一是强化工作机制,注重部门配合。在市一级成立民间信仰事务管理试点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全市试点工作的组织推进。把具有一定民间信仰工作基础的花溪区确定为试点区,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纲,区民宗局牵头,区属14个部门为成员联动配合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应有保障。

二是开展调查摸底,注重底清数明。以村为单位,对试点区内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全面走访调查,已发放调查问卷1000余份,收集各类民间信仰场所调查登记表、活动资料照片50份,并分门别类建立台帐,将民间信仰场所地理位置、建筑现状、供奉神祗、历史渊源、土地性质及权属、香火收入、资金管理、信众人数、活动情况、治理组织、影响范围、规章制度等情况登记在册。

三是制定工作方案,注重宣传发动。试点区在充分听取意见和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工作动员会议,组织工作培训,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加深对开展工作知识的理解掌握,并到省试点县三穗县学习取经。

四是实行分类治理,注重规范管理。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满足需求、合理布局的原则,由试点区乡(镇)、社区牵头,广泛征求村、组和信众意见,提出了辖区信仰点拆、移、并、转、改、留的分类治理方案。对其中有信众参与活动、有人员主持活动、有固定活动场所、有一定活动经费、有一定影响范围的民间信仰点,由区工作组加强指导,乡、村做好引导,帮助信仰点推进规范管理,为全市提供分级分类试点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