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全区之力强力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13.01.2016  11:02
 

  为全面贯彻落实遵义市政府2015年12月10日召开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调度会精神,确保实现2016年红花岗区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目标,2016年1月9日上午,区政府组织召开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调度会。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向辉出席并做全面安排部署,区政府办、区督察局、区环保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农牧局、区统计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卫计局、红花岗经开区办公室等19个部门和7镇、8办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环保分局局长张光宇通报红花岗区2015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情况及下步创建建议,区农牧局、海龙镇、金鼎山镇分别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做了汇报。

  最后,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向辉对创建工作作了七个方面具体安排。一是锁定“创建目标”。即红花岗区2016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金鼎山镇、海龙镇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二是盯准“指标内容”。严格对照创建指标,推进创建工作,同时,围绕创建规划,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指标全部达标。三是凸显“创建效果”。围绕“垃圾、污水、规模化畜禽养殖”等核心指标进行综合整治,注重特色亮点打造,惠及民生,实现“地洁、山绿、水清、天蓝、气净、音静”效果。四是查找“创建差距”。集中体现在思想上重视还不够,创建思路还不清晰,部分指标还有差距。五是提升“创建认识”。需深刻领会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坚守“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和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也是惠及全区广大市民的惠民工程。六是落实“创建措施”。按照“三专三制”的要求,即“专门机构、专门方案、专门任务分解,培训机制、调度督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区环保分局每周上报创建工作动态,区督查局每月下发督查通报。七是加大“创建投入”。区财政局和镇(办)提前做好创建项目资金的计划安排,同时,与环保、水务、发改等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及资金,推动该区生态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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