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华小区建成“握手楼” 300业主起诉要阳光

06.12.2014  07:12

领峰粤东20年”,这是汕头楼盘尚海阳光打出的卖楼广告,可等业主们收楼时却发现豪华小区建成了“握手楼”,21栋超百米的高层建筑之间,部分十楼以下的住户终日难见阳光。业主们还发现,该楼盘还存在涉嫌违规加建、无证售卖、虚假广告、消防通道不达标、超高容积率等一系列问题,为此300多名小区业主向汕头龙湖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尚海阳光的开发商。11月24日该案开庭。

楼盘广告货不对板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

尚海阳光项目位于汕头市龙湖区42街区韩江路,由龙光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光公司”)2011年开工建设。

根据建设规划,该小区共建有21栋楼,包括20幢32-40层不等的居住建筑和1幢25层的综合楼,项目规划许可的容积率为5.2。在该项目的售楼广告中,小区被冠以“世界顶级豪宅标准”建造,“领峰粤东20年”,并承诺该小区将安装世界第一品牌奥的斯电梯、建设360°活水园林并且聘请英国百年金牌物管———戴德梁行担纲小区物业管理。

业主刘先生就是因为广告的吸引而购买了尚海阳光的房子。他是2010-2011年期间购的房,当时尚海阳光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他用交“诚意金”的形式高价订购了“图纸房”,当时很多购房者是一次性付清房款。

2013年12月底,他收到了龙光公司的交房通知。在收楼时刘先生发现货不对板,不仅水、电、煤气等生活设施不配套,园林景观也与宣传严重不符,360°顶级活水园林不见了踪影,先前宣传的世界第一品牌奥的斯电梯也悄然更换,英国百年金牌物管变成了龙光物业,还有业主投诉出现质量问题。

2014年6月5日,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复函称,已多次约谈龙光公司,责成该司对出现漏、裂等情况的房屋进行修缮,该局将继续予以督促和协调;2014年9月30日,汕头市龙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调查后确认龙光公司的部分售楼广告涉嫌违法,并给予相关行政处罚责令改正。

尚海阳光自交楼后,业主们还“”出许多问题,其中包括了违规超建。在11月24日的开庭中,业主的代理律师也就此提出严正的抗议。

握手楼”十层以下终日难见阳光

对于业主们来说,尚海阳光小区高达6左右的容积率更是他们无法容忍的痛,“握手楼”十层以下终日难见阳光。但在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在2014年8月13日和2014年11月21日作出的两份复函中明确表示,该局在尚海阳光项目开工建设前、施工过程中以及竣工验收前,都进行了规划条件(含容积率)核实,未发现有不按规定许可进行建设的情况。

一些业主介绍,尚海阳光项目规划许可的楼高为32层和40层,却加盖到了34层和42层,部分楼房的地下公共用地同样被改造成地下住宅,单是这点,容积率就要远远超出5.2了。而记者前往汕头市规划局采访时,有关人士对记者避而不见。

目前业主们已向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委托专业机构重新勘察,不过,该申请至今还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开发商代理律师认为法院不应受理业主的起诉

在11月24日的庭审现场上,龙光公司代理律师针对业主的维权诉求作出了答辩意见。律师认为,首先广告内容应视为要约邀请,而不应被当做具体的购房时的要约,这一说明在广告宣传册背面也有专门注明。至于具体的世界第一品牌电梯等“承诺”,龙光公司与业主们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中已有明确约定,小区安装的是知名品牌电梯,而西子奥的斯正是知名品牌电梯,业主们的更换要求不合理。

另外容积率超5.2的问题:龙光公司的辩护律师提出,容积率为行政诉讼范围,法院不应受理。

关于项目违规超建问题,龙光公司的辩护律师同样辩称违建问题已由汕头市政府相关行政部门作出处罚决定,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此案双方仍在法院调解阶段,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