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头对准举报箱也难堵民众之口

24.10.2015  10:16

               

 

山西省某县委接到了关于山西省委巡视组即将进驻的通知。该县委书记在安排巡视进驻准备工作时竟强调“要能保证举报箱的位置在监控可视范围内”,以此掌握举报人和举报情况。(2015年10月22日新华网) 古人尚知“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的道理,而这位县委书记却甘做“壅川”之人,怕群众提意见,担心自己的丑事曝光,因而做出在举报箱前安装摄像头的愚蠢之举。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不为。如果你做了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不去投案自首,说清自己的问题,而千方百计地去隐瞒、去封堵,是无济于事的。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现代科技如此发达,除意见箱、检举信之类的举报渠道外,网络举报、电话举报、短信举报、微信举报等等数不胜数,更令违反法纪者防不胜防,惶惶不可终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将摄像头对准意见箱,不外乎想知道举报者是谁,以便等巡视组走后拿小鞋穿,秋后算帐,打击报复。却不曾想到此拙劣之举被人揭露,落个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下场。 山西省这位县委书记“将摄像头对准意见箱”其实是一种“此地无银三百两”式的心虚表现。如果你遵纪守法,尽职守责,你在害怕什么呢?除非你确实违反了法纪。 权力一旦不受约束,必将成为脱缰的野马,横冲直撞,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只有将自己一言一行放在阳光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勤恳做事,坦荡做人。 “将摄像头对准意见箱”之举凸显了巡视制度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震慑力之强大,凸显权力接受监督的重要性,凸显了人民群众是反腐败斗争中的中坚力量。(羊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