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下拨专项补助资金1.59亿元 支持安居工程

29.11.2016  15:02

    经贵州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近日下拨省级财政专项安排的2016年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1.59亿元,支持各地组织实施2016年减灾安居工程。

    受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今年贵州各地不同程度遭受暴雨洪涝、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局地重复受灾,灾情重,受灾程度深。省委常委会、省政府专题会议统筹安排部署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并明确实施减灾安居工程,由民政部门牵头、以县为主体组织,对今年因灾倒损民房实施重建和修复、对遭受因地质灾害隐患威胁民房实施避险搬迁。

    减灾安居工程重建民房按户测算建房成本并落实补助。经测算,每户平均建房成本为8万元,按照户均5万元予以补助。补助办法为:受灾地区要将减灾安居工程房屋重建对象优先纳入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等予以保障,其中前者不涉及补差,后两者结合重建方式再予以补差。

    根据各地核查确认,全省2016年实施减灾安居工程重点对象(重建户)共有10974户,其中因灾倒损重建6640户,受地质灾害威胁急需避险搬迁重建4334户,另外还将组织对5万余户因灾受损房屋进行修复。

    按照要求,所有新建和维修房屋户均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个别存在选址等困难的集中建房点,也须在2017年1月31日前完成。(记者 曾秦)

[责任编辑: 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