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带8支枪组队非法狩猎 大庆警方查获特大持枪案

29.04.2016  01:18

东北网4月28日讯(苑国凯 记者雷蕾)大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近日破获一起特大非法持有枪支案,查获各类枪支8支,各类子弹1万余发,10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2015年2月,大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在开展缉枪治爆工作中获得一条线索:林甸县居民苏某经常伙同他人,使用猎枪在林甸、齐齐哈尔、安达等地非法狩猎。

经初查,发现苏某爱好狩猎,并可能非法持有枪支。警方成立专案组进一步侦查,发现苏某、刘某、王某、金某等10人均爱好狩猎,都有非法持有枪支嫌疑,相互之间有来往并不完全熟识,交流时均用暗语,非法狩猎时警惕性非常高。

2015年3至5月份,涉案人员多次进行非法狩猎活动。期间,专案组多次准备实施抓捕行动,但考虑到地理环境、现场人员情况影响,为防止涉案人员遗弃枪支、隐匿证据,专案组最终放弃了抓捕,继续对该伙人员进行监控。

警方查获的枪支弹药。

2016年春节过后,正值各种鸟类回归季节,专案组发现该伙人员又开始从事非法狩猎活动。为及时收缴非法枪支,消除社会安全隐患,专案组在全面掌握10名涉案人员活动规律的基础上,于3月31日凌晨4时许,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组织抓捕行动。分别在大庆市林甸县、让胡路区及安达市等地对苏某、刘某、王某等10人分别进行同时控制,对涉案人员居住地、落脚点、经常活动场所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搜查。共查获各类枪支8支。其中,猎枪3支、口径枪1支、气枪4支;查获各类子弹1万余发。其中,猎枪子弹184发、口径枪子弹151发、五六式军用步枪子弹26发、发令枪子弹100发、实心铅弹11560发、空弹壳7枚;高压气瓶1个,加压气泵1个。

经审,王某某(男、54岁,林甸县人)、金某某(男,38岁,林甸县人)、刘某(男,59岁,大庆市人)、刘某某(男,40岁,安达市人)、李某某(男,44岁,林甸县人)等对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44岁,林甸县人)被取保候审,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