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寓于调整之中 意在标本兼治

25.10.2015  03:52

原标题:改革寓于调整之中 意在标本兼治

事有标本,物有表里。当前经济运行,标在周期,本在结构;与之对应的货币金融政策,表在逆周期宏观调控,里在金融资源配置。降息针对周期性因素,重在治标;普遍和定向降准针对周期和结构性因素,标本兼顾;放开存款利率上限重在全面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方式,触及了中国金融体制的根本环节。”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陆磊针对昨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政策组合这样表示。

该政策组合一是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二是同期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对符合信贷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标准的金融机构额外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三是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

中国人民银行消息一出,市场和舆论皆沸腾起来。欧股、美盘皆应声而涨。许多人大呼“利好楼与股,牛市又可期”。也有人指出,中国的“双降”表明经济疲软。

陆磊指出,经济金融周期性因素决定了以降息、降准为主要手段的逆周期宏观调控。他的理由是:从货币调控视角看,经济增长、物价走势、国民就业和国际收支,是宏观调控方向、力度和工具使用的决定性因素。

经济增长稳中有降,消费价格指数与生产者价格指数持续背离,企业经营存在压力,外部需求存在不确定性,都需要货币政策从逆周期角度适时适度实施预调微调,为经济稳定增长提供中性适度货币金融环境。”他说。

而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视角看,金融部门流动性和利率是中央银行巩固前期政策效果,继续实行降息、降准政策的主要推动力。

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看,2015年9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35.98万亿元,同比增长13.1%;人民币贷款余额92.13万亿元,同比增长15.4%。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LPR)为4.55%,比上年年底下降近1个百分点。同业拆借加权平均利率为2.05%,比去年同期低0.92个百分点。外汇储备3.51万亿美元,比8月末减少432.6亿美元。

一方面,货币信贷保持了高于GDP增速与CPI增速4个百分点的较高增长水平,无疑体现了在货币政策的正向激励下金融部门对经济的有效支持;另一方面,贷款和货币市场利率保持较低水平,意味着金融部门流动性在合理充裕状态下。但我们也必须看到,主要经济体加息预期与我国汇率形成机制的进一步市场化改革,推动了外汇储备余额下行,对于中央银行通过外汇占款对金融部门投放流动性的渠道构成压力,把握时机降息降准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并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的能力,切实降低各类经济主体融资成本。”陆磊说。

他还指出,经济运行的结构性矛盾决定了定向降准政策的持续优化。与总量性政策的普适性出发点不同,公平与正向激励是结构性政策的出发点。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测算,在此前的6次定向降准中,按家数计算累计已有97%的金融机构享受了定向降准政策,在激励金融机构支农支小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此次定向降准中,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优化了标准,综合考虑金融机构符合宏观审慎经营的情况、“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及存量占比,特别纳入了金融机构“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总量。这意味着,原本主要面向中小金融机构的定向降准进一步扩大到了部分符合条件的大型商业银行。

以农业银行自2010年开始的“三农金融改革事业部”改革试点为例,其县域72%的机构、79%的人员、83%的存款和85%的贷款纳入试点范围。

按照2014年末‘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重不低于15%的标准,把支农、支小的大银行纳入定向降准政策范畴,有利于进一步正向激励我国大中型银行等金融主力部队开拓‘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领域,有利于依托其规模效益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县域和农村地区金融发展的‘规模不经济-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风险偏高-融资难融资贵’的恶性循环,最终有利于金融资源弥补国家经济结构短板,全面促进结构调整。”他说。

此次政策变动引人注目的不仅是调整,还有改革——放开存款利率上限。有人指出,此举完成了利率市场化的最后一步。

陆磊说,全面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根本性要求决定了以放开存款利率上限为里程碑标志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入宏微观联动的新时期。

他认为,取消存款利率浮动上限是微观意义上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必要条件。一方面,实体经济部门在获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合理议价将成为现实,对金融业构成产品服务供给和风险管理能力提升构成正向激励,改变其单一依赖存贷款利差的传统收入模式,进入了自主研发或学习定价模型的新时期;另一方面,金融业面临的同业竞争压力也将形成对定价自律机制的有效构建,以形成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自发矫正。从最近一年不断扩大存款利率浮动上限的实践看,银行业通过自律机制,结合降息周期,推动存款利率下行、避免存款利率上升并向贷款利率传导已见成效。

同时,取消存款利率浮动上限是宏观意义上中央银行调控方式、工具和参照系改革的新起点。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人民银行仍然将公布存贷款基准利率,并作为金融机构利率定价的重要参考。可以预期,人民银行将参照国际经验结合我国金融机构和市场特点,在基准利率形成机制、货币市场向存贷款市场的利率传导机制、中央银行政策利率体系、本外币政策协调,以及对单个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定价异常行为管理等层面进行一系列制度改革和工具创新。

另外,取消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以及后续利率市场化改革在金融稳定意义上已经具备了重要前置条件。改革有风险,推动改革需要预估和管理风险。作为一项重要的保障性制度安排,2015年5月1日出台的《存款保险条例》和面向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保险机制的建立,为金融业稳健可持续运行和存款人权益保障构建了扎实的制度基础,严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本报北京10月24日电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