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军:用改革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现代化

24.11.2014  14:52

  在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中,如何同步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贵州民族事业的前景和未来。

  作为全省民族工作的政府管理部门,把握民族宗教工作规律的同时瞄准最前沿的管理成果和新鲜经验,是民族事务现代化的体现。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两者之间相辅相成,治理体系是治理能力的载体,治理能力是治理体系的运用。好的治理体系能够提高治理能力,治理能力的提高能够体现治理体系的效能。围绕民族宗教工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贵州在民族地区的资源分配上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不断创新民族和宗教工作,既用好政策资源做大事,又用好项目资源做实事,还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做好事。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出台了方案,是贵州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改革的责任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贵全省各地用问题倒逼改革。一是搞好顶层设计,站在所属地区的全局,安排一定的时间跨度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谋划布局,通过有为实现有位;二是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倒逼改革,主动作为,把现有的资源用得更好,进一步发挥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三是培养动员能力,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动员相关部门支持,发挥示范作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四是提升思维水平,不仅要成为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实干家,还要成为善于思考民族宗教问题的思想家,努力培养联想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和辩证思维;五是注意结合实际,把中央、省委的改革精神与各地实际结合起来,借全面深化改革的东风,推动民族宗教工作迈上新台阶。

  在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问题上,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少数民族人才队伍是关键。贵州历来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将其作为一项管长远、管根本的大事来抓紧抓好,专门制定了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培养规划,逐步完善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的政策措施,少数民族干部的结构逐步得到了改善,素质和层次逐步得到了提高。

  贵州近年来的民族事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就贵州而言,贫穷落后仍然是民族地区的主要矛盾,加快发展仍然是民族地区的根本任务。因此,长期以来,贵州始终把顶层制度设计和建设放在推动民族事业发展的重要位置上,不断完善推动民族工作发展的机制体制,有力地助推了全省民族事业的发展。

  近年来,结合贵州实际,贵州省人民政府先后建立起了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民宗委委员制单位制度;出台了“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发展十大推进计划”;围绕500个民族贫困乡镇发展、500个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等进行重点扶持;省民宗委与省民政厅联合下发了民族乡撤乡建镇后继续享受民族乡待遇的通知;着力建立和完善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监测机制、民族关系反馈机制、兼职委员部门交流沟通机制、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调研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机制、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六项工作机制”;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通过立法提供制度保障,推动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将结合贵州实际,用“八个示范”来进一步探索民族工作的创新发展,即在民贸民品工作、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扶持返乡少数民族农民工创业发展、民族发展资金放大使用滚动使用、扶持少数民族职业教育、扶持少数民族工艺领军人才带动、开展双语和谐工作以及开展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上抓好示范,通过典型引路和带动示范,放大民族工作的效果,给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带来更大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