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政协开展提案办理视察和民主评议

07.11.2015  19:48

               

 

为提高提案工作水平,促进提案办理落实,日前,黎平县政协充分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开展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视察和提案办理民主评议。 县政协组织30名干部,组成六个视察与评议工作小组,分别由县政协领导带队,对涉及的8个提案办理单位的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视察与评议。 视察与评议的内容包括,提案承办单位今年承办的提案办理情况、提案办理过程中与提案委员、协办单位沟通协商工作机制情况,以及视察与评议主席会议督办的重点提案或委员关注的提案落实效果评价。 视察与评议的提案包括:县政协主席会议督办的关于“在90个传统村落中率先建立家庭火警自动报警系统、严禁江河电毒炸鱼”等5件重点提案,以及委员关注的“县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环境卫生整治”1件提案,对列入的提案,采取座谈、查阅资料、看现场等方式进行。每件提案评议时间为一天左右,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和采纳提案的建议,要逐一说明,不能解决和不予采纳的,要讲清理由,解决的问题和采纳的建议要有依据,无实物或文字依据视为未落实或未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