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3项改革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直接干预

11.06.2014  17:23

  6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 干 意 见 》(黔 府发〔2014〕19号),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针对社会反映比较突出的“三过两不”问题——— 管得过多、门槛过高、手续过繁、管理不力、托底不够,认真梳理查找本地、本部门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于2014年6月底前列出问题清单,以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政府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放足放到位。

  ● 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

  据了解,《若干意见》重点针对社会反映突出的“三过两不”问题,作了列举,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按照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要求,对照梳理,列出详细问题清单。按照既要有流程图、又要有时间表的要求,《若干意见》对改革任务进行了细化和量化。《若干意见》提出的每项任务,均明确了具体的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还就责任落实作出专门规定。

  只有问题找准了,才能够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精准推进。《若干意见》列举了“三过两不”问题涉及的13种突出表现,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群众、基层、企业普遍反映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同时,《若干意见》按照标本兼治、多措并举的原则,从立法定规、确权定责、简政放权、优化服务、限时办理、补缺托底、公开约束、强化监督等8个方面,明确了23项改革任务,并细化为47件具体工作事项,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

  ● “三过两不” 主要表现在这些方面

  管得过多。主要存在对市场干预过多,对微观经济活动参与过多,对社会事务限制过多,对下级政府干涉过多。

  门槛过高。准入门槛过高,主要是市场进入难,审批事项多。隐性门槛过高,主要是办事前置条件苛刻,办事过程中隐性条件多。

  手续过繁。政出多门,主要是部门职责不清,同一件事多个部门管理,各有各的标准。流程复杂,主要是行政审批事项和为民服务事项环节过多、程序繁琐。

  管理不力。管理缺位,主要是法定事项该管的没有管好。效能不高,主要是管理方式落后,信息技术运用水平不高。

  托底不够。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主要是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向下覆盖、延伸不够,扶贫、救助、养老、住房、教育、医疗等制度不完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主要是安全稳定的保障网络还未织牢。生态保障体系不健全,主要是环保设施建设滞后,生态环境监管责任不落实,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