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数据 数据分类分级指南》等四项大数据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在大数据应用日益广泛的今天,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已经成为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关键,但由于政府数据的敏感性,加之政府数据分类分级标准的滞后和缺失,使政府数据开放和共享面临诸多困难。为推进政府大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按照省政府数据“聚通用”攻坚会战的工作要求,省质监局今年组织了《政府数据 数据分类分级指南》等七项大数据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为了确保标准质量水平,按照地方标准制修订程序要求,9月13日,省质监局于组织召开了《政府数据数据分类分级指南》等七个大数据地方标准审定会,会上诚邀了省经信委(省大数据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省卫计委、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省国土厅、省旅游局等相关厅局委派的专家组成了本次标准审定会的专家组。专家组按照地方标准审定程序要求,对上述七项大数据地方标准的合法性、合理性、内容准确性进行了严谨的综合审定,并对标准编制方进行质询,经专家组讨论协商后一致同意《政府数据 数据分类分级指南》、《政府数据资源目录 第1部分:元数据》、《政府数据资源目录 第2部分》、《政府数据脱敏指南》四项地方标准通过审定。
9月28日省质监局正式发布了《政府数据 数据分类分级指南》、《政府数据资源目录 第1部分:元数据描述规范》、《政府数据资源目录 第2部分:编制工作指南》、《政府数据 数据脱敏工作指南》四项地方标准,并自发布之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目前,全国政府大数据研究方面还处于基础薄弱,国家还没有相应的政府数据相关标准,我省率先制定发布了《政府数据 数据分类分级指南》等4项政府数据系列地方标准,在全国做到了先试先行,是对政府数据实施进行有效有序管理的大胆尝试,为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供有益参考。这四项标准的制定发布有利于按类别正确开发利用政府数据,实现政府数据价值的最大挖掘利用;有利于稳步推进我省政府数据开放和共享,为大数据发展应用奠定基础、提供支撑,以实现贵州省政府数据价值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