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对“三项清理”工作进行再调度

19.10.2017  18:14

图为:省政府法制办对“三项清理”工作进行再调度会议。 吴俐媛 摄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法[2017]28号)要求,省政府法制办认真组织推进“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的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10月18日,由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兵、林登富副巡视员组织召开了有关“三项清理”工作小组专题会议,法规一处、法规二处、审查与编译处负责人、各单位抽调负责此项工作的专门人员集体参加。

会上,根据前期对“三项清理”的安排部署及各清理单位反馈意见的梳理情况进行了再梳理再调度。会上要求,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认真对待此次清理工作,清理单位必须明确清理意见提出是否违背“放管服”、“生态文明”的原则等。强调,清理工作人员要及时对每个部门进行点对点的准确对接,确保“三项清理”工作顺利完成。(审查与编译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