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0.2016  22:1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6〕48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秦如培(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晏婉萍(省财政厅厅长)

安九熊(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欧阳志国(省编委办副主任)

王嶒(省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刘忠平(省民政厅副厅长)

王瑰(省财政厅总经济师)

代兵(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胡正群(省地税局副局长)

姚元怀(省工商局副局长)

舒葳韧(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樊薇(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工会主任)

马红岩(省国税局总审计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王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省财政厅代章。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要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各部门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任务、推进改革工作,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要改革事项落实情况。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解决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中的具体问题;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牵头抓好本系统、本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积极做好我省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向各成员单位及时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