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3个15万元”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27.09.2016  15:08

    记者日前从贵州省工商局获悉,今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鼓励各地在简政放权、政策叠加、要素支撑和环境保障等方面,制定一批较具操作性、实用性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一个多月来,全省累计有2680户微型企业申请扶持,已评审通过556户,带动就业4613人。

    2012年,省工商局牵头负责实施“3个15万元”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形成以“3个15万元”政策为基本,各类叠加措施为支撑,涵盖财政、产业、金融等各类政策的“3+N”政策体系,成为贵州省做大市场主体、扩大社会就业、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抓手,探索走出了富有贵州特色的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之路。

    2012年至2015年,全省共计扶持微型企业82321户、带动就业45.17万人。政策示范带动作用明显,贵州省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总量由2011年底的90.12万户发展到190.78万户,尤其是私营企业由9.46万户猛增至33.76万户。

    在抓制度设计完善政策配套上,省级层面出台配套文件40余份,各地也相应制定出台系列配套措施和操作细则。全省累计有211户微型企业被评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185户微型企业获得注册商标,其中46个商标被评选为“贵州省著名商标”。

    在抓质量效益提升扶持效应上,各地各部门力求创业程序抓“”、扶持质量抓“”、指标分配抓“”、平台构建抓“”。在抓后续帮扶助力企业成长上,整合各级各部门的资金支持、规费减免、用地保障、市场拓展等政策资源,集中定向投放给微型企业。在抓廉政建设力求干净干事上,注重分权有效防止部门“独大”问题;强化管控,构建风险防控体系。

    今年8月《贵州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以来,改变过去单一扶持新设立微型企业的做法,把“做增量”与“扶存量”结合起来,把政策覆盖由新设立企业向存量企业辐射,只要是2012年2月8日后设立且现阶段连续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微型企业,都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取消创业者的户籍限制,不管企业的出资方式等等。同时,将贵州省重点发展的“五张名片”、“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各县区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作为重点支持范围。将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失业人员、贫困地区贫困户、残疾人等6类重点创业群体创办的微型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优先给予扶持。(记者 金艾)

[责任编辑: 刘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