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统一救护车标准救护车收费市内每公里最高4元

17.11.2014  09:59

中国江苏网11月17日讯 (记者 陈高君)日前,省物价局、卫计委、人社厅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救护收费管理的通知》,全省统一救护车收费标准,省辖市内每公里最高4元。跨省辖市的每公里最高8元,各市可上浮不超过25%,下浮不限。此外,各地不得自行制定收费项目。救护车用车里程计算方法为,患者上车救护地点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的实际行驶公里数。将往返双程收费,改为单程收费。

统一后的收费计费方法,包括省辖市地域范围内的急救范围地段,院前医疗急救用车收费最高价格为4元/公里。对于异地转移的病人,也就是跨越急救范围地段用车,或用于接送、转运伤病员的非院前医疗急救用车的,指导价格为8元/公里(单程计费),各省辖市可上浮不超过25%、下浮不限。

新规还规范了急救收费项目内涵。符合规定实施的院前危急重症抢救(如心脏骤停、休克、昏迷、急性呼吸衰竭、急性心衰、多发严重创伤等),设立“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含出诊、诊查、治疗、监护、监测、护理、注射、氧气、材料、消毒、抬担架等内容,项目价格由各省辖市核定。

市物价部门表示,早在2008年,市物价部门就在全市的救护车上统一张贴了“明码标价签”;目前,物价部门正在进行相关调研,我市救护车的定价将与全省同类城市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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