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教办函〔2015〕173号
各市(州)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总体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乐高集团及乐高教育关于“创新人才培养计划”(2015-2019)的合作备忘录》的精神,我厅决定组织实施教育部--乐高“创新人才培养计划”(2015-2019年)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乐高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要求,开展教师专项培训;开展教师学习与应用成果的交流展示活动,营造良好学习与应用氛围;实施课题研究,推进教师培训与应用创新。通过项目实施,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动教师应用创新。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教师专项培训
引进国外高水平课程资源,建设有乐高特色的教师培训平台。实施方案、各市(州)参训名额分配指标及学员信息汇总表分别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二)推动成果应用交流
开展优秀案例遴选、教学技能展示等活动,发掘教师学习与应用成果,营造良好学习与应用氛围。推荐成绩优异者参加乐高全球教师交流活动。
(三)进行课题研究
围绕教师学习与应用信息技术、教师培训模式创新、教师学习与发展等开展课题研究,推动教师培训模式创新,探索教师学习与应用信息技术的新方式和新方法。
三、组织管理
省教育厅将对参训教师给予学时(学分)认定,纳入“能力提升工程”学时(学分)管理。各市(州)教育局按照项目要求,按时做好参训教师遴选,支持成果应用交流和课题研究,开展教师培训工作。
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国培项目办 任明勇
电话:0851-85283558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教育部--乐高“创新人才培养计划”2015年度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2:教育部--乐高“创新人才培养计划”2015年度教师培训项目参训名额分配表
附件3:教育部--乐高“创新人才培养计划”2015年度教师培训项目参训信息汇总表
点击此处批量下载
(责任编辑:gzsedu_y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