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教育部——乐高“创新人才培养计划”(2015-2019年)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14.08.2015  18:41
  黔教办函〔2015〕173号   各市(州)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总体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乐高集团及乐高教育关于“创新人才培养计划”(2015-2019)的合作备忘录》的精神,我厅决定组织实施教育部--乐高“创新人才培养计划”(2015-2019年)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乐高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要求,开展教师专项培训;开展教师学习与应用成果的交流展示活动,营造良好学习与应用氛围;实施课题研究,推进教师培训与应用创新。通过项目实施,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动教师应用创新。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教师专项培训     引进国外高水平课程资源,建设有乐高特色的教师培训平台。实施方案、各市(州)参训名额分配指标及学员信息汇总表分别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二)推动成果应用交流     开展优秀案例遴选、教学技能展示等活动,发掘教师学习与应用成果,营造良好学习与应用氛围。推荐成绩优异者参加乐高全球教师交流活动。     (三)进行课题研究     围绕教师学习与应用信息技术、教师培训模式创新、教师学习与发展等开展课题研究,推动教师培训模式创新,探索教师学习与应用信息技术的新方式和新方法。     三、组织管理     省教育厅将对参训教师给予学时(学分)认定,纳入“能力提升工程”学时(学分)管理。各市(州)教育局按照项目要求,按时做好参训教师遴选,支持成果应用交流和课题研究,开展教师培训工作。     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国培项目办   任明勇     电话:0851-85283558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教育部--乐高“创新人才培养计划”2015年度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2:教育部--乐高“创新人才培养计划”2015年度教师培训项目参训名额分配表     附件3:教育部--乐高“创新人才培养计划”2015年度教师培训项目参训信息汇总表      点击此处批量下载       (责任编辑:gzsedu_y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