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学校少年宫建设的实施意见
黔教基发〔2015〕3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
为加快推进新“两基(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和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发展进程,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建立“四在学校·幸福校园”活动长效机制,我厅决定大力实施学校少年宫建设。从2015年起,结合我省推进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的实施,将在全省乡(镇)以上中小学建立学校少年宫,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目标及功能
(一)建设目标。大力推动学校少年宫建设,2015-2018年期间,逐步在全省各地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规模适当、经济实用、管理规范、运行高效,能够充分发挥育人功能的学校少年宫网络体系,实现乡(镇)以上中小学全覆盖。2015年启动建设500个学校少年宫。
(二)建设功能。学校少年宫要建设成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阵地,少年儿童文体活动开展的基地,城乡学生教育交流的平台,未成年人社会能力培养的实习园地和农村文化建设的中心。
二、建设方式及标准
(一)建设方式。将学校少年宫建设纳入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内容,2015年启动建设的500个学校少年宫由全面改薄配套资金新建、改扩建或配置设备。本着勤俭办学原则,学校少年宫所需的各种功能用房应与教学辅助用房统筹考虑,开展工作所需的设备与教学设备及器材统筹配置,防止重复建设和追求高标准。此外,要充分考虑省文明办在建或拟建的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项目,统筹协调,实现整体覆盖。
(二)建设标准。学校少年宫建设必须配备音乐室(50-93m2)、舞蹈室(50-120m2)、书画室(50-93m2)、道德讲堂(50-93m2)、校史室(35-93m2)、科学探究实验室(80-100m2)、留守儿童之家(50-100m2)、手工制作室(50-93m2)等功能用房。同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和器材,满足学生开展活动需要。
三、建设管理及使用
学校少年宫的管理及使用要做到“三化”,即队伍专业化、管理规范化和活动经常化。
(一)队伍专业化。坚持资源整合原则,统筹利用区域内师资力量,依托现有教师、少先队辅导员等,整合文化、科技、体育等部门(或社会)专业人员,打造一支满足活动开展所需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辅导员队伍,按规定配齐、配足、配好艺体、科学等辅导员。各学校可实行开放式选才,聘请有专业特长的校外同志到学校担任校外辅导员,积极吸纳文艺、体育、科技、法律工作者和 “五老”人员、当地民间艺人、大学生村官等各类志愿者等担任志愿者辅导员。学校要建立培训、考核制度,不断提高辅导员队伍素质,提高学校少年宫发展质量。学校少年宫本校教师承担的辅导工作,其工作量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外聘兼职教师的工作量可按相关规定给予一定报酬。
(二)管理规范化。学校要将少年宫的运行及日常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要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合理选择活动内容、安排活动时间、场地及辅导员等,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学校少年宫要有实行挂牌制度,统一制作悬挂标牌(名称:学校少年宫);要有组织机构,加强组织保障;要有专人管理,落实工作任务;要有管理制度,规范运行管理;要有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特色发展原则,充分挖掘各地特有资源和文化民俗,打造特色鲜明、个性突出,具有品牌效应的学校少年宫。
(三)活动经常化。学校少年宫运行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使学校少年宫真正成为农村孩子公益性活动的主阵地,为农村孩子将来的发展奠定基础。学校要积极利用学校资源和周边教育资源,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兴趣爱好和实际需要,采取课内外和校内外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实践育人要求,以学校少年宫为阵地,广泛开展“三理(伦理、心理、生理)”教育活动、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力所能及的技能培训活动、内容鲜活的经典诵读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高尚道德品质,让每个学生在校期间都有两项以上的运动技能和兴趣爱好。
四、建设要求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有力推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少年宫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少年宫建设领导机构,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指导学校少年宫建设、管理、运作和考评工作,积极有力推进,抓出实际成效。
(二)建立保障机制,确保持续发展。建立健全学校少年宫建设协调推进机制,确保学校少年宫建设稳步推进;建立学校少年宫运行管理机制,所需工作经费可在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建立健全学校少年宫考核和激励机制,引导学校少年宫健康持续发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培育先进典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少年宫建设的督促检查和考核,推动学校少年宫建设和正常运行。各地在学校少年宫的建、管、用过程中,要不断培育先进典型,不断探索新模式,创造新经验,打造新品牌,努力扩大影响、放大效应,积极引导全社会支持学校少年宫建设,共同引领学校少年宫健康发展。自2015年起,省教育厅每年表彰20所设施设备好、活动开展好、效益发挥好、育人功能强和特色鲜明的优秀学校少年宫,并实施资金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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