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昨下发通知 组织夏令营学校需备案

04.07.2015  11:29

  今日起,贵州省中小学生将陆续迎来暑假,省教育厅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学校在暑期组织学生开展夏令营、参观考察、志愿者服务、实习和社会实践等大型集体活动时,应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做好安全预案。

  省教育厅要求,放假前,贵州省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重点检查校园周边地质环境、防雷设施、学校校舍和学校在建工程,尤其要加强对地处低洼地段、毗邻山脚学校,以及受洪水冲击、雨水浸泡校舍的安全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受灾校舍和危及学校安全的易滑坡山体、挡土墙进行排查,发现危房要立即停用并做好维修加固工作。

  同时,各级各类学校放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教育中小学生,不在无成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尤其要教育学生,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救,或向遇险学生投放救生圈、木棍等,不宜盲目下水营救,避免发生更多伤亡。

  学校在暑期组织学生开展夏令营、参观考察、志愿者服务、实习和社会实践等大型集体活动时,应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做好安全预案,明确责任,依法实施,在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选择上精心设计,远离易发生山洪、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区,严防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野炊引发火灾等各类学生伤亡事故的发生。(申红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