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及评分细则>和<贵州省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的通知》(黔教督〔2015〕29号)精神,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级督学、考核验收分团团长杨勇率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评估考核验收分团,于2016年1月4日至6日对荔波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和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进行了评估考核,对荔波县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进行评估验收。考核验收分团仔细审阅了教育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县委、县政府及乡镇(街道)、有关职能部门工作相关文件资料;召开了座谈会5次,142人参会;复查了近三年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实地查看了部分中小学(幼儿园)设施建设情况;同时深入玉屏街道办事处、朝阳镇、甲良镇、黎明关水族乡等4个乡镇(街道),共17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其中,幼儿园4个、教学点2个、小学7所、初中2所、普通高中1所、中职学校1所)进行实地了解情况。
2016年1月6日,验收团在县人民政府会议室召开民验收意见反馈会。杨勇副厅长级督学从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工作和主要领导教育履职情况、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推进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三个方面向荔波县委、县人民政府反馈了评估考核验收情况,并提出了督导意见。
他说,荔波县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落实国家“三个增长”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和规范经费管理,依法按时足额拨付各类教育经费,不断加大教育的投入力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要增加督导经费,保障督导工作正常运转。
二是要进一步推进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针对城镇化进程加快的趋势,重视并做好城区学校生源预测、布局规划和学校建设,加快城区学校扩容速度,满足新增入学需求,有效解决学校面积不足、学位不足、班额过大等问题。
三是进一步教师队伍建设,要把实现师资均衡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完善校长、教师管理体制,要落实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精神,统筹城乡编制促进教师均衡。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激励机制,实行差别化待遇政策,鼓励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
四是要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努力化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要根据实际编制和论证好十三五教育规划,统筹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把教育综合改革纳入文化旅游创新县建设的重要内容,探索多元投入,优配教育资源。不断探索创新课程改革,充分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优化学校评价机制,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要促进教育公平,关注弱势群体。要努力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率,继续落实“双线目标责任制”和“七长”责任制,确保“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找准职校发展方向,用优质的实训基地及先进的配套设施设备、优良的办学质量及高产的就业渠道吸引学生入学就读,进而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服务体系。
五是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学校要创新宣传渠道、手段和方法,面向最广大的群众宣传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动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的教育局面,让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兴学的良好氛围。
期间,杨勇副厅长级督学还看望慰问了该县朝阳小学的贫困学生。他勉励孩子们说,党和政府始终挂念着你们,关心着你们。你们要继续努力学习,学好本领,将来也尽自己的力量关心帮助别人。
杨勇(左一)、黔南州教育局局长欧开灿(左二)与学生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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