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17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重大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黔新广发〔2017〕75号
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出版集团公司、贵州日报报业集团、当代贵州期刊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17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重大项目的通知》(新广办发〔2017〕25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重大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就做好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新闻出版广电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总局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纸质文件申报与在线申报同时进行,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成在线申报后,还需提交纸质文件(一式三份)。申报单位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府网站( http://www.sapprft.gov.cn /)办事大厅“申报便捷通道”栏目,进入“改革发展项目库”,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申报项目涉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合同文本、付款凭证等,应按要求上传扫描件。每个项目的电子文件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并与纸质文件保持一致。
二、 企业集团下属单位,通过企业集团统一进行申报,集团公司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 ,组织实施好项目申报,在项目的示范性、可行性、项目是否已实施、申报单位实施项目的能力等方面加强审核 ,并提交审核推荐报告。
三、 请各申报单位在完成网上系统资料填报后,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17年5月9日前报送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逾期申报将一概不予受理。
附件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17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重大项目的通知》
(联系人:罗园、杜仕荣;联系电话:85842368;
联系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9号贵州省新闻出版大楼 1804房间)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