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今年将评选表彰100户“文明家庭”
记者日前从省精神文明办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家庭文明建设,今年将在全省组织开展贵州省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
省精神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创建文明家庭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营造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支撑,我省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贵州省文明家庭是指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家庭美德,在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方面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2017年,我省将评选表彰100户“文明家庭”。从2017年开始,每三年一届,与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一同评选表彰。
各市(州)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委国防工委、省国资委、省委金融工委、省军区政治部、省武警总队政治部、成都铁路局文明办、贵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推荐10个候选家庭,贵安新区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分别推荐3个候选家庭。
据悉,我省将参照全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评价体系共设置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8个评价项目,满分为100分,另设20分“特色加分”项目。
评价方式主要采用入户考察、邻里评价、乡镇(街道)或社区(居委会)评价、单位评价四种方法。入户考察、邻里评价、乡镇(街道)或社区(居委会)评价由申报家庭所在乡镇(街道)或社区(居委会)负责,单位评价由申报家庭成员工作单位负责。如家庭成员均无工作单位的由申报家庭所在乡镇(街道)或社区(居委会)负责评价。(记者 王雨 实习生 刘格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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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
爱国守法(10分):热爱祖国(5分) 遵纪守法(5分)
遵德守礼(15分):社会公德(4分) 职业道德(3分)
家庭美德(4分) 健康文明生活(4分)
平等和谐(15分):平等和睦(8分) 友善团结(7分)
敬业诚信(10分):诚实做人(5分) 敬业诚信(5分)
家教良好(15分):科学家教(8分) 学习型家庭(7分)
家风淳朴(15分):传统美德(8分) 家风家训(7分)
绿色节俭(10分):绿色家园(5分) 勤俭节约(5分)
热心公益(10分):公共事务(5分) 志愿服务(5分)
[责任编辑: 栾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