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0日金小麒厅长在全省林业系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会暨市州林业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12.06.2014  12:43

在全省林业系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会暨市州林业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4年6月10日)
金  小  麒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落实“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大会”精神,研究部署全省林业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同时,根据今年全省林业工作的目标任务,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下半年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大会精神的意见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参加贵州代表团审议时,对我省工作作出了“坚持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运筹帷幄,经过近半年的筹备,在全国率先召开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大会,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大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在昨天的大会上,克志书记、敏尔省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明确了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特别是克志书记在讲话中对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强调。大家要认真按照大会的要求,对克志书记、敏尔省长的讲话精神进行再学习、再思考、再领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凝聚共识和力量,做好林业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充分认识林业在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林业是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兼有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具有保护森林、湿地、荒漠三大生态系统的主体功能和绿色生产的经济功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和关键领域、生态产品生产的主要行业和美丽中国建设的核心元素。林业兴,则生态稳、文明兴。发达的林业、良好的生态,已经成为国家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从我省来看,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生态区位,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林业承担着促进森林资源增长,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构建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职责;在深入实施主基调主战略、同步小康创建的进程中,林业肩负着提供资源支撑,做大经济总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新阶段扶贫开发,建设美好家园的历史重任。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林业局的关心支持下,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我省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森林覆盖率连续13年保持年均增长1个百分点以上,2013年达到48%;林业产业总产值自“十一五”以来每年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2013年达到503.46亿元;资源保护不断强化,生物多样性不断丰富,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生态基础。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我省仍然是一个林业基础薄弱、生态环境脆弱的省份,全省还有1042万亩宜林荒山需要造林绿化,1054万亩25度以上坡耕地和2.8万平方公里的石漠化面积需要治理,森林覆盖率指标在南方省区中排名靠后,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大家一定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遇到困难不回避、不绕道,切实担当起保护自然生态系统、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建设美丽家园、促进绿色发展等重大职责和任务,为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全面落实林业在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目标和任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林业系统要按照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大会提出的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到2020年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统一的目标,主动作为,千方百计加快推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一是继续扩大森林资源总量,不断增强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积极争取中央更大的支持,努力增加地方对林业的投入。强化种苗基础,依托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石漠化治理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最大限度地将宜林荒山荒地、陡坡耕地、疏林地等变为有林地,把植树造林这件最紧迫、也是最管长远的事情办好。组织实施好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力争将我省1054万亩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规划。深入开展义务植树,大力推进工业园区绿化、城乡绿化一体化。对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交通走廊两侧目及一面坡,通过建设经果林基地和营造生态景观林,使其尽快绿起来美起来,重点打造“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启动实施县、乡、村造林绿化规划,将全省现有1042万亩宜林荒山造林绿化任务分解到县、乡、村,落实到山头地块。按照“西治、中保、东用”的总体布局,突出重点,分区施策,将营造林任务重点安排在生态脆弱地区和造林绿化重点县、乡、村,积极争取省、市(州)、县三级财政新增投资。用三年多的时间全面完成全省所有宜林荒山造林绿化,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继续强化林业综合核查,加大对植树造林工作的考核力度,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公布,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排名挂末的十个县进行通报。使我省森林资源总量增加、结构合理、分布均匀,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更好的发挥。到2020年,力争1054万亩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退耕,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2%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4.71亿立方米以上。
  二是继续深化林业改革,建立健全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完善林权主体改革,稳定林地承包政策,加快和规范林权流转,积极推进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强化林权档案信息化管理,不断拓展政策性森林保险、林权抵押贷款范围。加快国有林场改革,按照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将我省国有林场所有森林划转为生态林,争取将国有林场的经费纳入地方财政全额管理,加强对国有林场转型后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指导。划定森林、湿地、物种保护等林业生态红线,加快建立和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并严格执行的红线制度保护体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梳理林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规律和林业特点的现代林业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清理、减少厅机关行政审批事项,大力推进行政审批重心下移。创新审批和监管方式,强化对市、县办理行政审批的监管和指导培训,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是继续加快林业产业发展,不断增加生态产品有效供给。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生态经济相结合,加快发展工业原料林、珍贵树种用材林及木本油料、木本中药材等林业特色优势资源,做到既能绿化山头,又可增加农民群众收入。加大林业招商引资力度,牵头实施好6个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并做好为入驻企业的服务工作,大力发展林产加工业和以种养殖业为主的林下经济,加快发展森林旅游。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真正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同时确保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到2020年,实现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1500亿元以上,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是继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着力维护生态安全。认真执行森林采伐管理制度,严格实施林地用途管制。坚持严打涉林违法犯罪,特别是对破坏珍稀树木资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候鸟,非法征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确保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年均0.8‰以下,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年均2‰以下。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升格一批省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按照克志书记、敏尔省长等省领导对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和恢复力度,全面提升湿地保护管理水平。积极推进草海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有效解决湖区耕作和捕捞问题,逐步恢复草海面积。到2020年,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湿地)总面积达到1600万亩以上,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3%,其中湿地保有量不低于315万亩。
      五是继续强化林业生态文化,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把繁荣生态文化、弘扬生态文明理念作为我省各级林业部门的重要职责,加大宣传力度,真正使生态文明理念入心入脑,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主流价值观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软实力。加强生态文化理论研究,大力发展森林文化、竹文化、花文化、茶文化、生态旅游文化,使其更加贴近百姓、贴近基层、贴近生活。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将造林绿化工作作为市(州)、县党委、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引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二、关于今年上半年林业工作的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林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主基调主战略,抢抓机遇,同心协力,林业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在时间尚未过半的情况下,实现了任务完成过半的目标。
  (一)营造林进度明显加快。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落实林业资金25.33亿元,为全年任务目标36亿元的70.36%。其中中央资金23.68亿元。完成营造林290.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01.3万亩、封山育林完成89.6万亩),占全年计划420万亩营造林任务的69.2%,是2013年同期212.7万亩的136.76%,超出了省政府上半年180万亩的进度目标。30万亩省级退耕地造林任务已下达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和黔西南州的9个县(区)。全省抽调2.1万人在全国率先开展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摸底调查,摸清了全省94个行政单位1054万亩25度以上陡坡耕地的基本情况。全省完成义务植树4317.4万株,履行植树义务815.52万人次。完成育苗面积2.8万亩,预计出圃合格苗5.8亿株。全省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林80万亩划定任务已全部分解到落实到47个县、59个国有林场。
  (二)林业改革稳步推进。9个市(州)政策性森林保险实施方案全部批复实施,全省已投保森林面积7000多万亩。开展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与示范县创建工作,与省农委联合共同推荐15家申报国家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省林业厅成立了深化林业改革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题组,负责研究相关专题的重要改革事项。截至目前,《贵州省赤水河流域森林及物种保护红线划定实施方案》、《贵州省湿地保护与建设方案》已报请省政府领导同意印发。《关于将国有林场森林转为生态林的实施意见》、《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已正式呈报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初步划定了我省林地保有量等九条林业生态红线。《贵州省林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正在修改完善。
  (三)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省财政安排省级林业产业财政专项资金3200万元,比去年增加2000万元。整合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等,大力发展油茶、核桃、刺梨等林业特色优势资源基地。紧紧围绕“5个100工程”、“六大特色优势产业”,抓好林业招商引资项目储备。省林业厅牵头实施的6个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面积达5.23万亩,入驻企业64家,其中龙头企业16家,实现销售总收入3.53亿元,总利润1.37亿元。玉屏县油茶示范园区在2013年度全省100个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考评中名列第8位。上半年,全省预计完成林业产业总产值313亿元,为600亿元年度目标任务的52.17%。
  (四)资源保护不断强化。对锦屏等9个试点县开展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工作加强指导,将试点经费安排纳入项目管理。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8元,省级财政每年增加投入4500万元。2013年的17起违法占地案件查处整改完毕,首次对违法占用林地项目的县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问责。截至5月底,全省共审核审批同意占用征收林地196起,占用征收林地总面积1497.9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47亿元。在全省28个县(市、区)开展委托行使部分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权试点。2013年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全面完成。
  多渠道争取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和资金,麻阳河、宽阔水和梵净山保护区从环保渠道争取到资金700多万元,草海保护区综合治理项目1200多万元已由国家发改委立项。思南四野屯自然保护区、印江洋溪自然保护区组织综合科学考察已完成第一次集中考察,望谟贵州苏铁自然保护区、盘县八大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完成。积极组织申报思南楠木、铜仁油茶等野生植物之乡,继续开展第二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建立野生动植物和古大珍稀树木资源档案。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和候鸟的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红阳风电厂占用自然保护区林地案件和沿河县滥伐古树案件。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我省全国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成果。针对我省十年来自然湿地资源衰减的形势,省委书记赵克志、省长陈敏尔、副省长刘远坤等省领导分别对湿地保护工作作了重要批示。组建了贵州省湿地保护中心,《贵州省湿地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完成。
      今年以来,全省发生林业行政案件4454起,同比下降24.3%,行政处罚4506人,没收非法所得589.8万元。组织开展“雷霆行动”“天网行动”等专项行动,今年1至5月,全省森林公安受理各类案件2854起,查处2526起,查处率为88.5%,较去年同期上升22.2%,处罚各类违法犯罪人员5645人,收缴财物价值300多万元。全省森林火灾案件侦查系统建设项目顺利竣工验收,森林防火通信系统建设(一期)年内将实现互联互通。截至5月底,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201次,受害森林面积7321.4亩,森林火灾受害率仅为0.058‰。全面完成2014年越冬期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和松材线虫病春季普查工作,及时发布了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截至目前,全省共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288.9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90.5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97.39%。
  (五)科研推广力度持续加大。《贵州省林业优秀青年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实施。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林业局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3项,“948”国际合作项目1项。完成了省林业厅林业科技重大专项《森林对空气PM2.5的影响效应及机理研究》的立项、评审和合同签订工作。《闽楠育苗技术规程》等4个行业标准项目获国家林业局批准立项,《贵州省级森林可持续经营标准与指标》5个地方标准获省质监局批准立项。完成了七星关区等19个县(市、区)201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绩效评价,申报2014年项目21个,申请资金2200万元。
      (六)机关建设不断加强。深化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厅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细化整改“四风”问题整改措施共83条。新建厅机关内部规章制度9项,修订22项。加强对林业系统第二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行业指导,组建7个督导组督导厅直各保护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了《省林业厅从江县同步小康驻村、“帮联驻”和党建扶贫工作2014年安排意见》,选派12名干部组成同步小康驻村、“帮联驻”和党建扶贫工作队,常驻从江县开展帮扶工作,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完善驻村工作制度。制定了《省林业厅帮扶湄潭县永兴镇小城镇建设2014年工作计划》,落实帮扶永兴镇资金240万元。编制了《贵州省智慧林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投资800万元建设贵州省林业资源综合监测评价与决策管理信息系统,省林业厅新版门户网站拟于7月上线运行,建立和完善“贵州省林业工作存在主要问题信息库”,有效指导基层林业工作。在贵州日报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林业新闻438条,带头绿化荒山、带领村民脱贫致富的文朝荣被树为全省典型进行宣传。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驻厅纪检组长与省林业厅主要负责人、厅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全面推进林业综合巡查,对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等3家厅直属单位进行了经济审计。
      今年以来,全省林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展,但也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深化林业改革进展较慢,各专题改革进度不平衡。二是国家下达我省的营造林生产总计划比去年增加,但有国家投资支撑的林业重点工程面积减少,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仍未实施,由于我省财力薄弱,完成难度较大。三是木材采伐审批难的现象仍然较为突出,一些地方政府只强调森林资源保护,却忽视了林区民生的需要,群众申请采伐林木仍然较为困难。四是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问题突出,严重侵害了林农切实利益和合法权益。
      三、关于今年下半年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级林业部门要按照全省生态文明大会的部署和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对照上半年各项工作目标的推进情况,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力推进,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要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调整工作思路,积极争取加大投入。日前,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以往分门别类的中央财政林业补助政策进行了整合、完善与规范,明确了国有林场改革补助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贴,并完善了湿地保护补助政策。要对该办法进行深入研究,及时调整思路和对策,加大汇报对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局继续按照“三个高于”的原则加大对我省林业的投入。完成县、乡、村造林绿化规划编制工作,整合现有各类林业工程项目启动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按照国家林业局的工作安排,启动“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编制,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深化林业改革,不断激发发展动力。进一步加强对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工作的监督检查,抓好整改落实,继续推进林权档案建设信息化。积极推进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快推进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林权抵押贷款,促进林业发展投资融资。争取将全省公益林全部纳入政策性森林保险,有序推进商品林的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规范建设的指导,重点培育、命名一批示范带动强、效益好、规范化的龙头合作社。引导和鼓励农户和专业合作组织以林下种植等特色产业为重点,探索建立林下经济与专业合作组织相结合的发展新模式。争取出台《关于将国有林场森林转为生态林的实施意见》、《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完成国有林场森林划转为生态林50万亩以上,选择1~2个国有林场开展编制国有林场经营管理方案试点。研究制定《贵州省国有林场经营管理指导意见》。开展林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
  (三)加快营造林进度,全面完成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好天然林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农业综合开发、造林补贴、省级退耕还林、植被恢复费等项目,认真做好作业设计、劳动力组织、整地等前期工作,抓好雨季、冬季造林和补植补造,加快推进营造林进度,做好技术服务和指导,继续加大营造林督查力度,确保营造林进度、质量和全面完成全年任务。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对我省的倾斜支持,做好省级退耕还林工程跟踪督促和服务指导工作。围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城乡绿化、重点村寨绿化和园区绿化,重点推进旅游干线绿化。组织完成2013年森林抚育补贴项目的省级检查,做好迎接国家复查准备。扎实推进中德财政合作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的实施。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的支持和扩大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范围。组织对油茶等24个林木优良品种进行审(认)定。
  (四)加快产业发展,着力推进转型升级。配合省发改委编制刺梨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打造六盘水、安顺、黔南刺梨产业带。整合各类林业重点工程以及农业综合开发、森林植被恢复费等项目资金,生态经济结合,加快推进林业特色优势资源基地建设。统筹安排好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林业贴息贷款和以“三剩物”为原料的林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宣传落实力度,重点支持省级林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抓好牵头实施的6个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的建设和入驻企业的跟踪服务。进一步加强林业招商引资,吸引更多企业入驻园区生产。做好名牌产品培育和推荐工作,鼓励帮助企业申报名牌产品。做好森林公园的宣传推介,加强森林旅游统计工作,全面真实反映我省森林旅游发展情况。
      (五)加强资源管护,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严格森林采伐管理,加强采伐指标阳光分配、进村入户等督促检查,做好全省木材生产工作的指导。开展县级森林资源档案数据更新试点。做好启动全省第四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前期准备工作。加强林地管理制度建设,修改完善《贵州省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配合贵阳专员办完成2013年度国家林业局审核审批的25个项目被许可人的专项督查工作。抓好天保工程管护人员和责任落实。强化公益林区划界定、管护落实和兑现工作,清理整顿违规使用资金行为,修订完善《贵州省公益林管理办法》。
  争取新增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10处国家湿地公园。成立省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并建立专家库,指导全省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整合科研监测资源,制定湿地保护监测工作方案,对草海、阿哈湖、石阡鸳鸯湖等湿地开展监测工作。争取《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印发《贵州省湿地保护发展规划》。
  深入开展森林公安“五化”建设活动,统一机构名称,明确执法权限。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适时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努力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加大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和疫情封堵力度,全面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控责任,努力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内。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巩固厅机关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指导厅直自然保护区、林业行业开展和推进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心准备省人大评议和2014年度省直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扎实推进从江县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全面总结2011年以来省林业厅挂帮从江县工作。指导永兴镇开展示范小城镇建设,完成年度帮扶任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用人机制转换。加强与中央驻黔媒体、省级主流媒体沟通与协调,加大我省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宣传力度。协助办好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评审命名5~10个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和生态文化村,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指导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综合巡查工作,强化巡查成果运用。
  同志们,建设生态文明,林业重任在肩。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坚韧不拔、改革创新的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攻艰克难,狠抓落实,不断提升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水平,为推进我省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开创生态文明新时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